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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监会叫停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02:51 第一财经日报
宋蕾 将根据“差别电价”落实情况调整各地电力规划,调减电力建设规模和相应的电力项目 “差别电价”在实行过程中屡屡遭遇地方上的“差别对待”。目前,尚有14个省份仍然自行实施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 昨天,发改委和电监会再次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地政府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并定下4月底完成的紧迫限期。同时要求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具体制定“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 通知明确,发改委与电监会将于2007年5月份派出工作组,对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和纠正优惠电价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国务院。 “对于未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或继续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我们将报请国务院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发改委有关官员昨天说。 据了解,去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之后,各地执行情况不均衡。本月初,国家电监会已公布去年的督察结果,指出“差别电价”尚未充分落实。 根据要求制定“差别电价”地方细则的只有15个省份。全国尚有14个省份仍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竞价上网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8个省份未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也未对高耗能企业进行甄别。7个省份虽已转发文件,但未具体明确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 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还将根据“差别电价”落实情况调整各地电力规划,调减电力建设规模和相应的电力项目,调出规划的电力项目不予办理核准手续,并停止在该地区开展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为配合此项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每月初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报告各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和纠正优惠电价措施的情况,并要求所属省级电网公司严格按照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拒绝执行地方政府违反国家规定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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