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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功能区划草案年底完成 将面对地方GDP冲动阻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3:09 第一财经日报

  宋蕾

  “其中的矛盾是,部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划分本身的工作量就很大,划分后配套政策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

  中国区域经济的新地图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今年9月发改委内部将完成“四大主体功能区”的配套政策框架。

  四大主体功能区划分分类政策课题牵头人、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室主任高国力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发改委今年年底将编制完成“四大区”划分规划草案,上报国务院。

  记者进一步向发改委规划司了解到,需要根据“划分”调整的政策范围已初步确定为7个方面,分别为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环境和绩效评价。

  规划司司长李守信解释说,财政政策,是按主体功能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方式和标准;投资政策,是提出按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引导社会投资的措施和办法;产业政策,要提出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等分类指导的产业目录及措施;土地政策是分地区的适当扩大或限制建设用地规模的管理办法;人口管理政策方面将研究制定鼓励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吸纳外来人口,引导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的具体办法。

  此外,环境政策将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分类指导的环境政策和标准;绩效评价将研究提出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政绩考核办法。

  按照时间表,这套政策体系将在9月得到具体梳理。

  在“分类政策”设计的同时,“空间划分”工作也在进行。高国力表示,如何在空间上划分当前已定下原则,即将在国家和省两个层面上确定主体功能区,落实到市县层面上。“先是中央在全国面积上划分四种区域,然后每个省再自行划分,均以县为单位,如果中央和地方的划分有冲突,以国家划分的为准。”

  他还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收集各省(区、市)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并制定划分标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方面,发改委鼓励试点,并在东、中、西和东北等区域选取了8个试点省份,分别是江苏、浙江、湖北、河南、云南、重庆、新疆和辽宁。

  “划区难,制订区域政策更难。”不久前,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在一次“主体功能区划分”全国研讨会上发言说。作为最早提出并且一手推动了“四大功能区构想”的学者型官员,杨伟民道出了这项工作进程中的难点。

  “其中的矛盾是,部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划分本身的工作量就很大,划分后配套政策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高国力说。此外,有些地方政府还是在追求快速增长和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也会遇到一些阻力。

  昨天,试点省之一浙江省发改委规划处的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项工作还应是自上而下的,地方上还在研究阶段,具体如何划分要看中央层面的动作。

  “四大主体功能区划分”自写入“

十一五”规划之后,去年年底国务院曾就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发出通知,之后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任组长,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环保总局等14个部委办局组成的编制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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