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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 应收尽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07: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全国各地税务机关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成效一览

  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法制体系逐步完善,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税收征管秩序更加规范,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税收征管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加快了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的建设步伐,目前,已按计划完成了对22个配套制度办法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征管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设定、税源管理、税款征收、过错追究等,涵盖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据不完全统计,江西国税系统制定的征管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达800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切实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如广西南宁国税局制定的小淀粉厂税收征管办法,采取以电控税的管理办法,促使企业当年自报淀粉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48.49%,税收大幅增长。

  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及广大税务干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治税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征管基础得到加强

  各地积极探索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逐步开展纳税评估,“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如辽宁省国税局积极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划分税收征管责任区2011个,配备税收管理员6071 人,做到了“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同时,还要求各县、区局每年选择30%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目前,辽宁省国税系统进行纳税评估37995户次,发现有问题的2646户,补征税款1178.4万元,加收滞纳金97.8万元 ,移交稽查局262户,补征税款1115.9万元,加收滞纳金24.6万元,罚款31.9万元,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通过国、地税协作及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了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的管理,提高了税源管理能力。近几年全国税务登记户数逐年上升,国、地税系统税务登记户数分别从2002年的1244.12万户和1572.97万户上升到2004年的1408.42万户和1797.52万户,分别增长13.21%和14.28%。北京市地税局与工商局、质检局、商务局、民政局、司法局、社团办、编委、总工会、教委、新闻出版局、人事局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税源管理有效加强。

  三是严格“六率”考核。各地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中,把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作为衡量征管基础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与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绩效挂钩,夯实了基础工作。从2002年到2005上半年,欠税率逐年下降,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和处罚率(按户次)稳中有升,征管质量明显提高。

  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增强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增强了对涉税违法行为的防范,加大了打击力度。三年间,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共19322户次,金额77877.67万元;全国共冻结存款12025户次,金额332992.2万元;扣押、查封财产68323户次,金额159871.43万元;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扣缴税款29297户次,金额140509.75万元;拍卖变卖5810户次,金额28568.85万元。各地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检查纳税人847万户,查补收入1890亿元,其中2005年检查纳税人108万户,查补收入361亿元;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349万起,查处超百万税款的案件15883起,查补收入490亿元;受理涉税举报47万起,立案查处了38万起,查补收入226亿元。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共公告欠税433589户次,占应公告户数的96.54%,公告欠税金额12807173.6万元 占应公告金额的91.81%。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后,各地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与培训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纳税遵从度。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公告税法,免费发放税收资料,网上送税法,以及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税法宣传栏等,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和培训税收法律法规,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各项税法规定和享有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国税局网上调查显示,纳税人表示熟悉和基本熟悉税收征管法的比例达到89.15%。

  推进纳税人权益保障工作。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工作,坚持和落实民主监督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援助。

  健全和完善服务规范,建立健全纳税服务长效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各地按照总局要求,坚持服务观念创新化、手段多元化、行为多样化,积极探索和实践各种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方式、方法,通过改进办税方式,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和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建设,规范税务代理行为,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等工作,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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