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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香烟域名遭抢注 武烟打赢商标保卫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9: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胡诚 罗峰报道:一场侵权官司过后,武烟集团成为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大受益者,由该公司持有的“黄鹤楼+图形”注册商标,成为武汉市首例通过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该案入选武汉市去年的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据介绍,武烟集团持有的“黄鹤楼+图形”商标,最早使用于20世纪30年代,历经半个多世纪的使用和推广,该品牌香烟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去年4月,被告邓某某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了“www.黄鹤楼商贸.cn”、“www.黄鹤楼商贸.中国”、“www.黄鹤楼香烟.cn”、“www.黄鹤楼香烟.中国”四个中文域名,且在其网页直接使用原告武烟集团的注册商标图案。

  去年下半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依法认定了“黄鹤楼+图形”注册

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被告具有侵权行为,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注销上述域名,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相关链接:

  2006年武汉十大

知识产权案:熊某某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吴某某等群体侵犯专利权案;詹某某、陈某某侵犯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诉邓某某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武汉某高校二级学院使用盗版教材案;武汉某食品有限公司制售冒充注册商标商品案;武汉海关在快件渠道连续查获侵权物品案;武汉某通讯器材商店侵犯摩托罗拉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龚某某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地址及认证标志案;熊某销售违法音像制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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