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国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综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8:39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全国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于4月10日上午圆满结束。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及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一些重要会议上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今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 山东、河北、江苏、上海、湖南、广东、四川、深圳和浙江等省、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作了大会发言。 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内容丰富,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讨论,总结了过去,交流了经验,分析研究了目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既肯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过去所取得的成绩,又对下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展开的一年。通过这次会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工作思路进一步清晰,政策界限的把握进一步明晰。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提高办案质量,创新办案模式,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向纵深发展。 大家普遍感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长期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占有重要的位置,是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的执法内容。对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要不断学习,不断加深认识,并贯穿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全过程,指导专项工作的开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家纷纷表示,回去后要及时把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汇报,进一步取得他们对工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还要在本系统进行再动员和部署,把这次会议的内容和精神贯彻、传达下去,在原有的制度、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工作力度。 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衡量专项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尺,也是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前夕,青海等地工商部门按照中央和总局的要求,先后下发了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再次进行了布置,这种积极努力开展工作的精神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大家表示,会后要立即行动,及时梳理确定一批大要案件,集中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和案件查办。在继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拓宽案源,对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样要严格依法查办。 参加会议的同志在讨论中认为,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是办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善于在工作中准确把握中央政策,坚决维护中央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具体案件一定要遵循宽严相济的处理原则,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纠正在定性和处理上把握不准、宽严失当的问题。大家高度肯定了总局印发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性意见》,认为《意见》的印发,对全系统进一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许多同志在发言中肯定了加大宣传教育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表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及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努力营造防治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工商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