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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将严格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药品安全监管,包括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昨日还表示,医疗改革方案会吸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没有必要担心方案的仓促出台。 通知称,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负总责,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药品监管要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重点清理1999-2002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等等。 在昨日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毛群安说,目前,卫生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于医疗改革方案,他认为,方案肯定会吸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没有必要担心方案的仓促出台。 毛群安还说:“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组织的网上竞价采购药品的方式,卫生部是支持的。”(费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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