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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定位之辨:GIC还是淡马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2:31 第一财经日报

  何帆 陈平 张明

  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当务之急不是更加激进的淡马锡式的对外战略投资,而是相对稳健的GIC式的外汇储备积极管理

  我国正在筹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外界对其定位众说纷纭。就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可能和我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最为相似;但也有媒体报道甚至有官员称,这将是家类似于淡马锡(Temasek)的公司。而GIC和淡马锡的企业目标定位和投资策略完全不同。那么,我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究竟会是GIC还是淡马锡?

  GIC与淡马锡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经济增长强劲、高储蓄率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持续增加,数量很快超出平衡国际收支、稳定

汇率对外汇储备的需求。新加坡政府希望通过设立一家政府投资公司,将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收益资产,以提高储备资产的投资回报。此外,新加坡从1981年开始实行钉住“篮子货币”的目标区汇率制度,货币当局需要在必要时干预外汇市场,而这种干预可能导致外汇储备急剧扩大。如果能对多余的外汇储备实行积极管理,即使外汇储备因为干预市场而激增,也不至于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在这样的背景下,GIC成立于1981年5月。目前,GIC管理的储备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居世界最大金融投资机构之列。去年7月12日,GIC董事局主席李光耀在GIC成立25周年宴会上首次公布盈利数据——年均回报达9.5%,远远超出一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回报水平。

  淡马锡则成立于1974年,代表新加坡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提升新加坡战略性产业的盈利水平和长期竞争力。淡马锡不是一家单纯的资本市场投资机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功能上类似。淡马锡即使利用外汇储备进行对外投资,也主要不是基于储备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

  GIC和淡马锡在投资区域上各有侧重,前者完全投资于国外,后者尽管近年来开始扩大国外投资,但其投资仍主要在新加坡。在投资方式上,GIC主要进行证券投资,淡马锡主要进行企业股权投资。

  GIC的启示

  我国目前正在经受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困扰,去年底外汇储备超过1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不仅削弱货币政策自主性,也使外汇储备面临巨大的资产损失风险。如何通过积极管理提高储备资产投资收益、改进宏观经济成效,是当前我国面临的紧迫问题。因此,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当务之急不是更加激进的淡马锡式的对外战略投资,而是相对稳健的GIC式的外汇储备积极管理。

  GIC在投资运营中长期奉行的一些策略包括:

  增量投资。GIC最初的外汇储备总量规模63亿新元,其后的发展主要靠自身滚动盈利和新加坡外汇储备的后续累积。因此,GIC实际上进行的是一种增量投资。这种增量投资方式由于时间跨越较长,几乎未对国际市场造成任何冲击。考虑到规模巨大的投资存量,我国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减持美元资产是不现实的,唯一选择是从增量储备入手,以一种渐进方式平稳完成结构调整。

  分散投资。GIC坚持分散投资原则,单一资产品种占总投资比重不得超过10%。目前,GIC投资于40多个国家、数十个资产种类和几乎世界各种主要货币。这种高度分散的资产结构,可以完全避免因增持或减持某一资产品种而对整个市场造成的冲击。考虑到未来资产结构调整的便利,我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应作类似规定,从一开始就控制单一资产、币种的持有上限。

  委托投资。GIC不仅自己直接管理,也经常将部分资产委托外部机构代为管理,或者与外部机构合作管理。这样,调整资产结构的操作过程相对分散。我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必须设法将“航空母舰”变为千百只“战舟”,其中部分“战舟”可以委托他人驾驶。这既是投资策略的需要,也会对累积投资经验有所帮助。

  风险对冲。在1987年美国股市暴跌时,GIC未能及时减持

股票,但因迅速增加债券持仓而弥补了大部分股市损失。这虽是一种被动的资产结构调整,但它提示我们,如果结构调整不可避免,提前建仓、及时增持对冲资产品种,可能会使调整成本大大降低。

  当然,新加坡的经验是否适用于我国还有待商榷。我国经济总量、外汇储备规模、国际影响力远大于新加坡,储备资产结构调整难度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冲击力也都远非新加坡当年可比。

  管理体制

  在管理体制上,新加坡政府的思路是进行创新。GIC和淡马锡根据新加坡法律都属于“私人企业”(Private Company),但都是政府全资拥有。这种产权设定旨在表明,GIC和淡马锡的运作只受利益动机驱动,完全按商业原则运作。从GIC成立至今的实践看,这一操作模式总体上是成功的。

  我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未来可能难以完全按照GIC的这种模式操作,但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替代措施:以私人身份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基金公司,由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委托基金公司投资;直接引进私人基金经理管理部分投资。

  GIC从成立至今从未公开披露投资信息,更不接受公开财务

审计,仅有的一次年报发布也未提供任何敏感的财务和投资数据。淡马锡虽然在2004年开始公布相关数据,但仍然相当有限。

  (作者何帆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张明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博士、陈平系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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