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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要求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2:36 第一财经日报

  孙荣飞

  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下发《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2007年在全国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专项执法监察。

  其主要监察要点:一是工业用地出让中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问题;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是否存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确定用地单位的问题。二是工业用地出让中是否存在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

  一位土地督察系统干部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尽管去年国土部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拍挂,后又出台《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最低价标准。“但有一些地方仍在等待、观望,有的甚至存在抵触情绪。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担心落实会影响招商引资。”

  《第一财经日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西部地区的担忧主要包括:一是已经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前来投资办厂的人都不多,如果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以后,土地的取得成本增加,更会影响招商项目的引进;二是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需要一定的公示时间,这将延长供地周期,会影响个别急需项目的实施;三是出于一种怕“吃亏”的心理,担心单方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会导致投资流向其他相邻省份。

  对此,《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程序。

  《通知》严厉表示,领导干部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特别是在继续搞个人审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将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底前分别报监察部和

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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