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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代言人”就是不一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08:18 每日经济新闻
在民主社会,不同阶层是否都有各自的“代言人”,是一个关乎基本权利和民主渠道的原则性问题。
在中国,残疾人为数高达几千万,比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口还要多。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是关爱的,为他们的权益保障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不能止于物质上的献爱心送温暖,更要从精神上平等以待,让他们消除心中的“另类感”。世界上许多国家,帮助残疾人时特别注意不能伤害他们的自尊,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最好的答案,就是让他们融入社会,融入自己生活的社区。而实现融入的最好途径之一,是他们有自己的“代言人”。 浙江海盐县武原镇建新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了残疾人的专职委员,在浙江尚属首例,在全国可能也不多见。对此,社区里的残疾人说:“我们说话办事腰杆更直了!”由此看来,为残疾人代言,为残疾人办事,可能是过去社区工作中被忽视的问题。建新社区的新举措,真的是体现了尊重、关爱残疾人的另一种思路,即通过制度建设使残疾人真正融入到社会生活中来。新华社 吴建路 林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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