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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我看卖春经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8:43 《财经文摘》

  本刊记者 章剑锋

  创造了财富,还要被陪葬——这是中国性学会官方网站总编李扁在北京接受《财经文摘》记者采访时说的话。在这一简短措词当中,“被陪葬者”是指那些职业卖春者,中国人一惯将之称为“小姐”,或干脆冠之以“妓女”。

  李扁曾试图改变这一历史。2006年6月,李扁有意识地利用了一下国家学说中的公民权利,以个人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约两万字的建议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卖淫嫖娼违法”、“淫秽物品罪”等问题进行违宪审查。他呼吁用人权的眼光去看待性交易,并认为“卖淫嫖娼”被界定为违法行为是对古今中外历史、社会常识的扭曲和背弃。

  不出预料,这个建议递交上去之后没有得到回复。

  在此之前,全国

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迟夙生亦曾于2005年准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议案,请求赋予卖淫嫖娼合法地位。但考虑到此一话题的敏感,提案者遂将之改作建议,拟提交全国人大。但在黑龙江代表团内部讨论时没有获得通过,最终搁置,不再提及。

  李扁说,这个领域里斗士太少,很多人只是擦肩而过,并未长期进行鼓呼。他还说,其中不乏一些投机分子,钻营取巧。

  “如果是潘绥铭发起提案,我相信他会坚持到最后。”在李扁眼中,现年57岁的著名性社会学家潘绥铭是唯一的一位斗士。

  潘绥铭是中国第一位通过专著系统揭示地下性产业的学者,也是迄今唯一一位。10年以前,他即以“自甘堕落”的方式——帮小姐招客、入住红灯区——去接近职业卖春者,并对她们进行研究,掌握了许多详细和原始的材料。虽然并没有发起过声势浩大的提案,也没有公开向权力机关提起过建议,但他的研究成果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地下产业不为人知的完整生态,对人们客观、全面地看待存在于中国的卖春经济有所启示。

  那么,作为一位专职研究者,潘绥铭又是怎么看待卖春经济的呢?3月23日,潘绥铭在北京接受了记者的电话连线访问。以下是《财经文摘》与潘绥铭的交谈——

  财经文摘:性产业有明显的产业特征吗?

  潘绥铭:首先是形成了产业链。从站街、工棚这类最低层的一直到宾馆、酒店这类最高层的,出现了高、中、低档各类服务场所。从经济角度来看,凡是有偿的都算是卖春,整个经营规模是全国性的,无处不在的。

  财经文摘:性何以会成为产业?

  潘绥铭:主要是城市化转型造成的。一般来说,中国城市对农村人口是高度封闭的,大量的农村妇女虽然能够进城务工,但永远不可能成为城里人。这种门槛迫使一部分人为了在城市里生存下去,不得不从事这一职业。

  城市女性非常少,主要还是城乡转型对农村女性产生的影响。多数女性自农村出来,一无文化、二无技能,封闭的城市社会对她们造成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挤压。如果能够给予她们一些基本的保障和待遇,相信做的人也会慢慢少起来。

  从需求角度看,有很多人购买。这是因为中国在性的层面缺乏某种变革。性的自由度不高,是封闭的,越是封闭就越有人消费。这就会导致需求出现。

  财经文摘:如此说来,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潘绥铭:不光是现在,也不光是在中国,人类历史上也不新鲜。各国在原始积累过程中,性产业有那么一段时间都会是很发达的。一般而言,当城市化进程完成以后,发达程度相应会下降。不是说没有,而是数量会降下来。

  财经文摘:有没有对中国目前的职业卖春人数进行一个大致的统计或估算?

  潘绥铭:学术界对于中国“小姐”的人数曾有过各种估计,但均没有任何基础,主要特点是偏大,普遍精度不高,忽视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实际差异。比如,第一是临时卖春的,这在中国就比较普遍。要知道,全世界发达国家的卖春都是职业化的,从业个体可以干到60岁甚至超过60岁。中国多数卖春个体也就做上两三年就改行了,这是一个重大不同。

  第二,全世界“小姐”主要都集中在大城市,中国则主要以县城为主。仅仅依据大城市的群体数量作为参照就很容易出现高估。

  其三,中国的“小姐”有一半左右是不卖身的。虽然有可能在歌厅等各种场合出入,但有一半基本不“出台”。如果将她们估算在内,这是不对的。但事实是她们也被估算进去了。

  所以,至今没有人能知道中国到底有多少小姐。瞎估计的数字我从来不提。你要问我,我说不知道。

  财经文摘:有人认为,职业卖春对社会、经济是有促进和贡献的,你能不能做一个具体分析?

  潘绥铭:这种说法很普遍。尤其是男性,而且是中国男性。

  性产业是客观存在的。不能用对经济贡献的大小、是否促进经济发展来概括。如果这样说,你就把“小姐”当成商品和生产原料了。这会是一个不平等的说法,缺乏人文关怀。

  而且,这里面存在误解,以为经济的发展全然靠的是性产业,其实不是。有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靠的是赌博业,而不是性产业,是赌博业或其他产业拉动了性产业的发展,给性交易提供了市场和需求空间。你去了西安,就假定西安300万女性都做了“小姐”,那你也得要有顾客。没有其他产业衍生出需求空间,是不能发展的(有一种互相依存的规律)。

  财经文摘:之所以从经济贡献的角度来讨论卖春业的问题,是认为这可以给卖春业一个明确的经济地位界定,或者说是从经济、职业等方面巧妙地确立她们的社会、经济地位。

  潘绥铭:国际上一共9个视角的24种理论,其中有许多都是从经济、产业的角度出发试图论证性产业的合法化或合理存在。但是很难站住脚,因为理论层面的漏洞很大。很简单,国家只要说一句话:我宁可不要发展经济,也要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就把这些理论统统给拍扁了。

  比较深刻和合理的,还是你提到的公民有没有权利自由选择职业的问题。公民完全有权利和自由选择职业,你不能压制她这种权利。既然国家解决不了她们的就业问题,又没有办法满足她们的生存需要,她们只好从事那种职业。

  还有一种比较实际的说法,似乎也可以从某种层面确立卖春业的地位。就是扶贫。一位香港嫖客在内地因为嫖娼问题被抓,他说我是来扶贫的。理由是,“小姐”们也是中国公民,没有人保障她们的经济收入,我们不嫖,她们怎么会有收入呢?怎么回家去盖房子呢?这种逻辑在于,嫖客不仅掏钱解救了一个女性,连带她家里的人的生活也一道被改善了。这是就购买者的角度而言,即所谓的消费爱国主义。说起来兴许有些可笑。

  财经文摘:可是我们发现,性产业里存在一条围绕利润而生成的食物链条,卖春个体似乎成了被榨取的工具。她们怎能简单地被人拯救?

  潘绥铭:马克思说,工人阶级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被瓜分了。资本家、警察、黑社会都在参与工人的剩余价值分配。就性产业而言,参与瓜分她们的剩余价值的,除了肉眼能见的老板、看场子的,还有鸡头、或者“小姐”身后的男朋友或老公。

  后几类人对“小姐”的危害更大。鸡头(又称淫媒)控制着“小姐”的财源,底层小姐的收入本来就低,在鸡头的控制下不可能有很高的收入。另一类控制者是小姐身边的男性朋友。这些男人很隐秘,不容易看到。为什么有些“小姐”赚了钱就拿回家盖房子,但大多数人却两手空空?无疑都是被男朋友给骗光了。女的卖着淫,男的在外面风流快活。一个“小姐”要是掉进这个坑里面,赚多少钱也是白搭。现在在“小姐”周围就寄生着这样一些人,完全是吃软饭的。

  财经文摘:此外,传统语境总是将卖春视作肮脏的行为,这是否也在强化职业卖春者的尴尬处境?

  潘绥铭:如果有相对稳固的收入,农村女性是不会去卖春的。毕竟她们不是因为性的开放才做这一行,而是为了谋得生计。只要她的劳动付出和劳动收入大致持平,她们当然就不会从事这一行业。

  现在有很多人时不时总拿道德说事儿。他们又没有通过决议,凭什么说人家不道德?有什么权利对别人下道德判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农村女性做这一行你觉得很不道德,你自己可以不做,但无权要求别人改正。

  如果是从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出发,这种指责当然是对的。但是,历史也好、习俗也罢,不能落实到一个行政命令层面上去。道德更多时候是自己针对自己的要求,不能通过强权加在别人身上。

  财经文摘:我们想知道,职业卖春在中国能取得一个体面的地位吗?

  潘绥铭:这就说来话长了。新中国建立后,官方语言无一不是“一举禁娼成功”,有这么一段历史。在这之后,我们国家都习惯性地认为社会主义是不能有娼妓的,人们已经把这个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了,凡事一被政治化你就没辙。

  事实上,娼妓经济在中国的历史上、在现代的发达国家里,都是被当作一个社会问题看待的,我们国家将之看作政治问题,采取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当然就会不一样。要使娼妓合法化,首先必须将问题去政治化,将之还原成一个纯粹的社会问题或经济问题。好心人这些年都在提倡合法化的事儿,但没有深刻理解这个现实。理解了,话还要说,但不要抱太高的希望。

  财经文摘:是不是说,没有合法化,连相应的规范和引导也可以不要?

  潘绥铭:说到规范和引导,我想问问:对于性产业,是你了解得多、我了解得多还是公安部门了解得多?当然是公安部门。他们连具体人数都有。既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很好地引导和规范?是什么阻碍了他们去引导和规范?当然还是一个讲政治的问题。如果今天娼妓现象是一个社会问题,他们有的是解决办法。但现在,他们背上了历史的包袱。

  应该说,当年禁娼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可是我们没有看到,时代变了。

  最高领导人现在也在逐渐承认中国存在一些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原先是不被承认为社会问题的,比如上访。娼妓问题也一样,需要时间。只要我们认识到娼妓现象是个社会或经济问题,解决难度就不大。

  潘绥铭小传:

  1950年生。历史学硕士。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方法、性社会学和性别人类学研究,现任中国社会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所所长。

  1985年,潘绥铭于中国人民大学首开“外国性观念发展史”课,此后屡次深入社会卖春群体圈子,进行零距离考察与接触,倡行平等、尊重、关怀的人文学风,写出诸多颇具震撼力的详实调查、研究著作。以其特立独行的调查手法、一针见血的谈吐风格、博学多识的性社会学积累闻名,被誉为中国的“性学教父”、“性学第一人”。

  潘绥铭著述甚丰,主要代表作先后有《中国性社会史》、《中国性现状》、《存在与荒谬》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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