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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质疑 外资医院应当符当地百姓需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01:32 中华工商时报
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医院引用外资一事,卫生部于近日做出了相关回应。有关人士表示,外资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应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符合当地老百姓医疗服务需求。 此前,卫生部部长高强曾表示,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卫生部和商务部曾联合发文,承诺“鼓励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办合资医院,外资的股份最高可占到70%”。 那么我国医疗领域在引入外资后,能否给中国的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呢?对此,卫生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外商投资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据了解,早在2000年,为加强医疗服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国资金进入到我国医疗服务领域,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部与商务部曾联合颁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外商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对此,这位人士表示,外商依法投资我国医疗服务领域,将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服务管理经验,管理模式以及服务模式,促进医学科学和技术的交流,也有利于改善我国一些地区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更有利于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此外,也有有关人士认为,我国医疗领域应该多元化地发展,去吸引一些外资或民间资金的加入,然后,政府可在政策上给予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既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对医疗事业资金投入的困难,又能够满足国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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