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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元公司是如何引进的 假外资案频发敲响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6:07 金时网·金融时报

  新华社记者 岳瑞芳 陈忠华 储国强

  西安一家企业在进行项目建设时,由于资金不足引进一家号称“资产过亿港元”的外商。想不到的是,这家外商拥有的不过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1美元公司”。有关专家提醒,近年来“假外资”投资案件频繁发生,这类事件的发生有外因更有内因,应当引起政府和企业的注意,尤其是正处于招商引资热潮中的中西部地区,更应予以足够警惕。

  招商引资却引来“1美元公司”

  陕西海华冶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以

能源建设为主的民营企业,2000年取得西安市天然气加气母站项目,并合作成立西安倡笙天然气有限公司来经营这一项目,由于资金不足准备引进外资。

  2003年9月,自称美籍华人的吴滨来到西安,表示其所在的卡门公司准备投资这一项目,并出示了中国银行(香港)尖沙咀东海商业中心分行致西安市政府的“012-729-03100003号”《银行资信证明》,证明卡门公司有1亿港元资产。很快,双方开始合作,决定由卡门公司投入现金275万美元,成立中外合资倡笙公司。

  同年11月,海华公司向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变更倡笙公司股东的申请:将倡笙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卡门公司为大股东;将原中方董事长温青云,变更为吴滨。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对此做出同意批复,并明确规定了外资到位期限。

  据海华公司现任负责人刘菊侠介绍,2004年初,吴滨请证券公司包装这一项目,准备到香港上市套取股市资金,但温青云认为项目刚刚起步不具备上市条件,否决了这一“圈钱”意图。此后吴滨对中方打入资金的要求一直推脱,引起海华公司的怀疑,遂开始调查其银行资信证明的真实性。

  2005年7月14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致函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际结算部,称“012-729-03100003号”资信证明“并非我行开出”。海华公司随后展开进一步调查,在香港黄林梁郭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卡门公司“唯一董事”股份转让材料上,发现所谓的卡门公司竟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1人1股的“1美元公司”。

  多方原因导致“引狼入室”

  记者了解到,由于引资失败,海华公司随后被迫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不但延误了工期,而且背负了巨额债务,公司的发展战略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刘菊侠说:“当时简直是鬼迷心窍。”

  刘菊侠介绍,当初资金不足时之所以敲定不引内资而引外资,主要是对外资抱有很高的期望值和信任度,且社会舆论对外资也是正面居多,结果就没有太多怀疑,很顺利地签了合同,最终酿成苦果。

  事实上,深受“假外资”欺骗的远远不止海华公司一家。据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介绍,以“合资”为名、行“诈骗”之实的做法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第一轮引资热潮时就已出现,当时主要是诈骗银行信贷,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带。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量外国投资者涌入中国,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我国许多地区和企业急于招商的心理,打着投资的幌子进行诈骗活动,使“假外资”开始向处于招商引资热潮中的中西部地区扩展。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一些周边国家和地区过于宽松的公司注册环境,为“假外资”滋生提供了温床。据了解,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地,公司注册环境非常宽松,1美元即可注册公司,结果就有一些公司在获得“壳公司”后,像幽灵一样潜入内地进行“诈骗”活动。

  梅新育认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招商心切也为“假外资”创造了“容易”的诈骗环境。一方面地方政府或企业引资冲动强烈,并且对外资盲目崇拜,轻易就会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外资的身份、资金渠道及股东诚信纪录监管不足,使其行骗过程一路绿灯,畅通无阻。加上国内一些企业自身法律意识不强,风险观念淡薄,使得假外资“空手套白狼”频频得手。

  强化外资监管必须多管齐下

  虽然目前我国对内外资企业的合作已有诸多的法律条款,但许多企业在吸引外资过程中还是表现出了种种“不适应”症状。有关专家认为,对外资合法经营的监管正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课题,在这一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该有更大的作为。

  记者采访了解到,内资企业招商引资一般遵循如下程序和步骤:首先要到发改委进行产业政策和经济规划方面的把关审批;然后到商务部门针对共同成立的新的公司法人,进行合同和章程方面的把关审批;再到工商部门进行新公司的登记和注册工作、到外汇管理部门建立外汇账户;另外还要到税务、卫生、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相关的把关审批工作。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幼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在这些审批把关中,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也能够有所作为。西安发生的这起“假外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当前我国中西部地区招商引资冲动明显,引资心切加上视野有限,很容易发生受骗上当的情况,给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他们建议,各地政府和企业应慎待外资,努力做到在审批层面就发现并卡住“假外资”,创新行政部门的执法方式,加大对不法行骗者处罚力度,建立信息共享的联动执法机制,使不法者寸步难行。国内企业也应摒弃对外资的盲目崇拜心理,引进外资时应特别严格把关,尤其是对来自以上两个群岛的公司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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