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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富:企业年金政策酝酿多项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7:4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从1991年开始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基本确立,政策法规逐步配套,参加人数量不断增加,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到2006年,基本规模达到900亿元”。昨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中保太平-富通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上致词时表示。

  在昨天的会议传递出来的信息看,我国企业年金未来政策走向有五大看点。

  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由于企业年金运作范围和投资品种涉及金融各个领域的多种产品,监管涉及很多部门,虽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但都是作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层次低,缺乏全国统一的法规。因此,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将部门规章和政策上升为政府法规,促进企业年金的长期稳定发展”。刘永富明确表示。

  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使我国企业年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这些法规都是以部门令的方式出现的,涉及的部门很多,除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包括: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因此,如果以政府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协调起来更容易。

  “但今年肯定出不来”,刘永富是这样表述法规制定的进展情况的。

  尽快建立和

  实施信息披露制度

  “当前最要紧做的是要尽快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年金成为阳光工程,基金成为阳光基金”,刘永富明确表示。

  他表示,我们要完善市场监管,进行信息披露。在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之后,政府主要职责就是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政府不仅要制定企业年金的优惠政策,认定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有关方案,更重要是加强监管。

  需要推出全国性的税收优惠

  “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什么时候推出,现在还不好说”,刘永富表示。

  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是激励企业建立补充

养老保险的重要手段。我国从2001年在东北三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开始,明确了单位缴费在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去年,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多数地区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但对中央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未能出台。

  适时增加新机构

  目前,除了2005年认定37家机构成为企业年金的基金管理者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直没有批新的机构。

  “这37家基金管理机构,经过市场化实践,总体情况良好。但有的管理机构认为自身在资格获得数量较少,有的认为运营成本高。因此,我们要认真进行研究,适时增加新的机构,并对原有的资格进行审核,真正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机构”,刘永富表示。

  据悉,今年四月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各个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和获得资格的机构参加,共同讨论相关问题。

  “我们先总结过去,听听大家的意见,看看市场的情况。总的趋势是应该增加新的合规定机构”,刘永富表示。

  抓紧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我们要抓紧研究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通过集中管理和运营,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蔡振红表示。

  从长期发展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数量庞大,将成为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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