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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频出政策围堵外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5:55 第一财经日报

  随风(综合整理)

  为了阻止国外资金投机国内房地产,我国政府采取了多项政策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2006年4月28日和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不到4个月时间,两次分别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意在释放实行货币紧缩政策的信号。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项措施,业内称“国六条”。此后囊括了九部委的调控大军在短短6个月中陆续出台13个房地产调控政策,涉及住房结构、土地管理、税收、信贷、市场交易秩序,甚至反腐等各环节。例如,九部委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九部委十五条”)中规定,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30%,但购买自住房且套型面积低于90平方米仍执行首付比例20%。

  与此同时,2006年7月24日,建设部、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曾共同签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实行“核准制”,对外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实行“国民待遇”,对境外机构及个人购房执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和实名制。是为外资购楼上“金箍”;9月4日,作为《意见》的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又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的通知》,旨在加强外资投资房地产领域的外汇管理,对外资投资房地产进行限制。

  2006年8月9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于当年9月8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部分条款可以对抑制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泡沫和外资投机发挥一定作用。

  2006年11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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