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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公司成都办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案审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14:32 法制日报
原总经理张桂林获刑5年 本报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郄建荣 审计署曾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一案。审计署有关方面今日透露说,日前,该案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原总经理(正厅级)张桂林犯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桂林的同案犯、原债券部高级经理吴涛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同案犯余礼全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1万。另有廖家齐、刘江明等同案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称,私营企业主余礼全、廖家齐为获得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芷泉支行剥离给华融公司成都办的西安银丰项目,虚报注册资本800万元,并专门成立了乐施公司。而时任华融公司成都办总经理的张桂林,则安排其女婿在该公司暗中持股。之后,张桂林伙同吴涛奎与私营企业主勾结、暗中操办,将本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为6644万余元的国有资产,以1100万元转让给余礼全的乐施公司,致使国有资产损失巨大,而乐施公司却凭空获利1084余万元,张桂林和吴涛奎也从中获利。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张桂林和吴涛奎犯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余礼全、廖家齐、刘江明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宣布,对本案中案犯的违法所得1084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据介绍,这起案件是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在2004年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审计中发现并移送的,成都特派办还参与了专案组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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