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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守护国土行政作为与个人收入挂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11:56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3月28日专电(记者 岳德亮)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将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行政作为密切挂钩。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各执法机构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省国土资源厅对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象包括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行政部门及内设执法机构和工作人员。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有关责任人及所在部门相应的分值,如对举报人举报的违法案件,不调查或不受理的,每件扣除直接责任人2.5分;导致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每次扣10分;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每件扣除直接责任人2.5分。考核实行百分制,个人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含95分)、称职(80分以上,含80分)、基本称职(60分以上,含6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一并记入执法人员档案。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个人享受年度全额奖金及各项工作奖励并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被考核为称职等次的个人享受年度全额奖金及各项工作奖励,但不能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被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个人只享受年度全额奖金;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个人不享受任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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