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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 合肥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10:10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3月27日讯 (记者:宋艺) 今年起,国家调整了工业项目供地方式,出台并实施了工业用地最低价政策,工业项目的投资成本将随工业用地价格调整而大幅提高,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负担。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快速发展,进一步体现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理念,合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合政[2006]1号)(以下简称“1号文件”)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后的政策即为3月8日公布的合政[2007]18号文。今天下午,合肥市委副书记、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组长董昭礼就“1号文件”的调整完善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本次调整只对“1号文件”中第五款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自有资金购买设备补助及第六款配套补助政策进行整合,统一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1号文件”中其他政策不变,仍继续执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1号文件”调整后,采取“老项目老政策、新项目新政策”的办法进行衔接。即2007年1月1日以前已享受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项目,按“1号文件”执行完毕,继续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利用自有资金购买设备补助。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统一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配套补助政策执行至2006年12月31日止。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体现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理念

  调整后的新政策规定,对总投资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根据投资进度,统一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土地、厂房、设备、辅助实施)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期限根据投资额区别对待,投资额越大,补贴期限越长。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政策,予以重点支持。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项目,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总额控制政策,具体办法结合中小企业振兴发展计划另行制订。新政策规定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项目必须为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予以兑现。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及

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按照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总量增加,覆盖面扩大,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根据2007年合肥市工业发展目标,本年度工业投资将达到300亿元,按照新调整的政策执行,预计全年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将达到10.69亿元。经测算,今年新建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如执行老政策(贷款贴息和设备补助),全年仅需兑付资金4.59亿元;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需兑现资金5.25亿元。同口径相比,新调整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比老政策增加资金支持0.66亿元。

  在不影响县区利益的前提下,实行市与县区联动

  合肥市现行市与县区土地出让金分成办法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费用后,由市财政返还区用于区内建设”。为了适应土地政策的调整,同时在不影响县区利益的前提下,新政策实行市与县区联动的办法。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由市与县区各承担50%。补助资金按季结算,各区范围内企业,由市级统一兑现,资金由市财政与区财政结算,三县范围内企业,由市与县分别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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