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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地配套政策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6:58 中证网(来源:中国证券报)

  首块地有望二季度入市

  □本报记者 林喆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限价房用地已经初步选定,地块主要是在热点、房价上涨比较快的地区,等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后,便可入市。该负责人同时透露,目前在北京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挂出的三块住宅用地——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44号院地、平谷区新平北路和建设西街住宅项目用地,不在限价地之列。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曾透露,第一批推出的地块将是广渠路15号、南沙滩3号、东铁匠营红狮涂料厂这三宗地块,目前这三宗土地已经基本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但在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即将入市地块”中,仅有广渠路15号,出让时间是今年2季度,而其他两块尚未挂出。业内人士指出,去年就拟入市的限价地至今尚未推出,主要是因为涉及土地出让、项目开发、价格和销售人群方面的配套政策没有最终落实。

  购买标准是关键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意向供应的限价房房源较少,而需求量比较大,因此,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购买标准是重中之重。

  按照建设部正在酝酿的住房保障方案,限价地的主要销售对象将是中低收入者。但显然,界定中低收入家庭标准是限价房问题的关键。中国社科院牛凤瑞研究员表示,若不能对限价房购买人群严格把关,就会使之处于与

经济适用房一样的尴尬境地。

  分析人士指出,限价商品房购买人群标准制定始终是最难的环节之一。其具体标准需权衡各方利益,若标准制定过宽,申请购房的人群过多,会造成房源供应不足;若标准制定过窄,又可能形成大量中低价房空置,造成一定的浪费。

  有消息称,正在审批的《北京市中低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限价商品房购买对象基本定位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中等收入家庭。而具体到销售环节,为保证公平性,避免排队购房,政府将在对供应对象统一审核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组织,公开摇号排序,轮候购房,建立购房人档案信息系统。为防止投机,规定个人购房后5年内不允许出售、出租,5年后出售出租,不得再购政策性住房。

  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曾表示,目前已经拿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的非拆迁家庭,除了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外,也可以优先购买中低价限价商品房。

  政府谨慎“出招”

  由于有经济适用房的前车之鉴,因此政府在限价房问题上谨慎有加。不过,大体政策初露端倪,比如规定购买者必须是北京户口、首次购房、收入限定等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系邢亚平指出:“如果限价房消费层的选择办法和循环办法没有确定的话,限价房就不可能推出。”由于在经济适用房销售时,还存在由

开发商直接销售出现的高价炒房号等问题,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可以考虑以政府部门作为销售主体。

  业内专家坦言,从客观角度看,从政策的制定到与市场接轨有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毕竟限价房政策是从无到有、逐渐深入的过程,具体细节需要有关主管部门相互协调来拿主意,这需要一定时间做铺垫。

  安家盛强调,限价房政策形成需要一个过程。业内预计,相关政策近期能够出台,如果土地招标顺利,北京市民能在下半年买到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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