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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纳税申报人带了个好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2:22 第一财经日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的纳税申报工作进展不如人意。据报道,目前全国自行申报人数估计突破100万人。但根据财税学者的测算,估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数为600万~700万人。按照目前申报的进展速度,到4月2日的截止日期,最后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5左右。 个税自行申报人数仅为应申报者的两成,这样一个结果令许多人感到悲观。在悲观者看来,在一个现代法治社会里,公民本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进行纳税申报。而从现实来看,不仅主动申报者少,申报信息的准确程度也会打个折扣。 我们能够理解这样的悲观态度,但同时也认为,在政策的指引下,有两成公民主动进行申报,其实可以乐观地视为一个起点,一种希望。随着政策宣传的深入,以及申报制度的完善,相信这种不如人意的状况会逐渐得到改善。而在今天,我们则要为这两成主动申报的公民叫一声好。 显然,因为纳税申报工作进展的不如人意而简单地把板子打在纳税人身上,是不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实施已有20余年,但公民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今年则还是第一年。这个工作进展不顺,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我们能看到不少值得反思之处。公民的权利应与其义务对等,这是一个常识。公民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也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并无不妥。但更深入地看,中国公民在纳税方面权责意识还不够强烈,政府部门是有一定责任的。比如,久被诟病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落实不力,停留在表面,就没能给普通公民的自行纳税申报做出个榜样来。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以及执行过程中,透明度都还有所欠缺,也使得许多公民对缴纳税收与获得公共产品和服务之间难以很好地联系起来。长期如此,则必然影响到公民成长为成熟理性的纳税人。 从公民的角度,也能找出不少原因。其实,近期媒体上的一些相关报道,也都反映出来。因为是公民自行申报的第一年,不少人对政策了解甚少,自行申报意识淡薄;也有一些公民嫌自行申报是件“麻烦”事,认为是多此一举;另外,也不能排除少部分人收入来源多元,为避税考虑,内心里存在侥幸的念头;至于那些有灰色甚至黑色收入来源的人,刻意不主动申报,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则是自行纳税申报政策之外的事情了。 在有如此之多的原因与背景下,两成的主动纳税申报人自觉依法履行义务,的确是带了个好头——或许他们中有的人在申报之前,也曾犹豫过;或许他们中有的人申报的信息还不尽准确完整,但我们还是认为,他们的主动行为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并不仅体现于纳税申报这样一个具体的工作当中。 这些主动纳税申报人,以自己的举动提醒政府相关部门,须切实提高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来回报纳税人;提醒政府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必须得到有力落实——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作了明确规定,但多年来成效不佳,个中缘由耐人寻味,而找出其中原因并予以切实解决,也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还提醒政府行为必须进一步公开、透明,让纳税人真正能够参与到公共财政使用的过程中,改变一些地方财政支出存在大量浪费的不良现象。否则,个别地方政府以己之不正,何能以高标准要求纳税人不折不扣地依法履行义务呢? 这些主动纳税申报人,以自己的举动说明,一个现代公民所应具有的法治精神,往往大义寓于细节当中。而真实、准确、完整地主动进行纳税申报,正是公民具体而微的一种细节举动。那些主动申报者,不仅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作了清晰的厘定,也为其余人树立了一个标杆。应当指出的是,法律义务不同于普通社会责任,前者在既定的游戏规则之下具有了强制性。 中国正走在一条通往更为民主更具有法治精神的大路上,但我们在此时更不能忘记,一个伟大的国家往往是因为有着伟大的国民——民主的要义与法治的精神如无声润物的细雨,流淌在公民的灵魂深处。从这样的高度来要求,如果公民连自觉纳税申报都做不到,做不好,那么民众何谈冀望一个大国的真正崛起呢? 当然,仅有两成主动纳税申报人的现实,也要求税务部门在技术层面上更为完善征管制度,以及一些机构做好协调支持,并进一步深入宣传政策。有学者提出,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对纳税贡献达到一定数额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公共福利或者激励手段,以示对纳税人的鼓励。类似的建议值得相关部门予以研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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