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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劳动厅将依法查处最低工资标准成摆设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09:5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魏曦 实习生张浩维)“3月1日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对省内用人单位具有普遍的约束。对少数在最低工资标准上玩花招的单位,全省劳动部门将毫不手软,依法查处”。昨日,就本报近来报道的最低工资标准更新后少数企业的新动向,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执行力度。

  20多天来,本报共接到80多位读者来信来电反映最低工资标准未落实的问题。大部分读者认为,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维护和保障的是低收入群体的生存权,不能让国家的这一规定被少数不法用人单位用各种歪办法化解。

  在近日的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薪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已很难招到新人。存在问题的主要是一些有刻意压缩人工成本“惯性”的企业和行业。

  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表示,将在各地组织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请劳动者保留好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该负责人还透露,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今年,湖北省将在武汉、黄石、宜昌等地建立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工作,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人工成本。并在年内推动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工资支付规定》,以加大对克扣工资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让弱者更强

  □刘钧

  发工资的主动权掌握在老板手里,让弱者也能有讨价还价的底气,只有政府才能做得到。为什么?你不按政策来,我查你!

  最低工资标准调高了,可喜;如果能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老板吃些亏,能让他们不再动歪脑筋,则更令人可喜。因为唯有如此,更多指望着能拿足最低工资的劳动者,方能如愿。

  工资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问题。政府对最低工资的设定进行干预,并且使这一标准向着更加公正的方向迈进,意在让普通的劳动者也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弱势劳动力的价值能有一个基本的底线,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有劳动部门的决心和实际行动,我们对最低工资不留执行“死角”,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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