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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允许困难企业以自用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08:0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3月25日专电 (记者 古文洪) 考虑到困难企业职工住房难的情况,郑州市允许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同时,部分单位的危陋住房改造今年也被列为职工全额集资实施试点。

  据郑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郑州市自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来,考虑到困难企业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困难较大,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留下余地,允许困难企业组织职工集资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从2004年到2006年,全市经过审批的特困企业自建房86万平方米,共为9789户困难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

  作为对困难企业职工住房的特殊照顾,郑州市

集资建房申请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必须是用自有土地集资建
经济适用房
,集资对象必须是本企业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特困企业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认定,经市房改办审核、市政府批准,并办理经济适用房审批手续后才能建设。

  为防止困难企业自建住房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去年郑州市房改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申报条件,并设立了定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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