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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户可获货币直补 莱芜政府不再建廉租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 17:06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尹永铸 莱芜报道

  政府不再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而是用货币直补困难家庭,进入市场自主买房或租房,10-15年后,政府将收回补贴资金,用于补贴其他困难家庭购房。这种完全不同于其他省市的解决困难家庭住房的政策,正在山东莱芜全面推开,并得到建设部相关部门的认可。

  55岁的病退职工刘纪东前不久刚刚从政府领到了758.8元钱,这是去年9月-12月份4个月的租房补贴。此前他租下了一处面积76.94平方米的房子,按此类房子每月300元左右的租金估算,他只需每月再添百元左右便能支付房租。

  有着4口之家的下岗职工胡同聚,他的情形看起来更好——他租房的面积是36平方米左右,由于政府保障的房屋建筑面积是70平方米,超过的34平方米也可以领到补贴,因此,胡同聚同样领到了758.8元,基本不需要再自掏房租了。

  比这些“最低收入”家庭状况稍好一些的困难家庭,在购房时也可以得到政府的货币补贴。下岗职工巩学会前不久刚刚买了一处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总共不到10万元的

房价,政府补助了25078.2元,相当于总价的1/4。

  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山东莱芜市选择了和其他省市不同的“投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运作模式,直接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发放货币补贴,让他们到市场上自主租赁或购买房屋。

  货币直补新模式

  和巩学会、刘纪东们一样,到目前为止,经莱芜市民政、建委、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审核,莱芜市已有383个廉租房户领到了租房补贴,55户拟购房家庭通过了公示,其中3家新买了房,并分别领到了2.5万余元的购房补贴。

  莱芜市副市长刘民胜介绍,“莱芜模式”的简单解释就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从市场上自主租赁或购买房屋,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补贴,其核心意义就是减少中间环节,把政府的各项优惠,用货币形式一步到位直接补贴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这种货币直接补贴模式的提出者、莱芜市委书记于建成表示,“这项改革,类似于国家近几年实行的‘粮食直补’政策。以前政府拿钱补助粮食企业,由粮食企业提高粮食收购价,以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但效果并不理想。后来政府的补贴按农民的种粮面积直接发放到农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我们的这项改革,是同样的道理。”

  莱芜市的新办法规定,住房困难户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地段、

户型,租住或购买住房,享受补贴的房屋面积均为70平方米。其中,租房补贴按当年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发放,2006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2.71元。购房居住的,2006年补贴标准大约为每户2.5万元。

  凡城区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0平方米,且上年度家庭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的困难家庭,均可自由选择其中一项补贴,宜买则买,宜租则租。

  这种货币直补的退出机制是:享受购房补贴的家庭,凡5年内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用户,只需退回政府补贴额的一半,其余的约1.25万元,政府作为奖励不再收回;6年-15年内变的,每晚一年,奖励的金额减少5%;超过15年的,补贴全额退还政府。退出的补贴资金将流转用于补贴其他低收入家庭。

  “退出机制是确保这项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刘民胜表示,“我们相关部门在每年的12月份都会对上年度的补贴对象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补贴的资格、额度进行及时调整。”

  莱芜市建委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焉立湖认为,新模式意味着莱芜今后一般不再新开工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楼盘,而是鼓励住房困难户进入市场自主买房或租房,政府则承担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的差价。

  数据显示,目前莱芜城市规划区内共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450户。用过去的模式,每年能解决约600户,全部解决需10年左右时间。而且,由于制度缺陷,部分“夹心层”人群享受不到。新模式大大加快了这一进程,“我们计划每年补贴租赁住房户1000户、经济适用房补贴户235户,预计5年内就可以基本解决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莱芜市建委主任王圣林说。

  政府“包办”六大弊端

  货币直补的模式改变了目前国内通行的住房保障模式。

  王圣林认为,原来的模式覆盖不够全面,形成了“夹心层”。经济适用房主要解决的是一部分有购房能力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廉租房主要解决的是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就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没有购房能力、而又不属于最低收入家庭范围的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这一群体就是‘夹心层’。”

  另一方面,由于是“政府行为,企业运作”,原模式中的一些优惠往往很难到位。比如,原模式的运作方式一般是将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交给房地产开发商去运作,而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给住房困难户的优惠政策往往被企业以种种手段大幅截留,或者开发企业违反规定提高建设面积,谁给钱就卖给谁,使经济适用房成为“奢侈品”。

  更为严重的是,往往是并不困难的购买者,凭关系购买经济适用房。“导致想住的买不起,买得起的又不住。”焉立湖说。

  此外,原模式还容易形成低收入人群集中居住的“贫民窟效应”,对困难户子女的入学、结婚、就业,都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王圣林认为,原模式还使政府承担了繁重的管理工作,既增大了行政成本,又管了很多不该管也很难管好的事,如对经济适用房包建、包销,因而在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中出现的质量纠纷、物管纠纷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政府去解决,政府往往受指责、落埋怨。除此之外,原模式还给权力运作留下了较大空间,容易滋生腐败。

  在原模式下,房地产土地供应一直是划拨与出让共存的“双轨制”,这种做法不能体现开发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不能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莱芜的新模式则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以后将没有划拨土地,所有的开发商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不再拼关系拼门路,而要靠实力和品牌说话,这对莱芜的房地产业也是大好事。”莱芜广厦集团董事长朱应玉说。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浙珉认为,莱芜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具有非常强的系统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租购联动机制、激励退出机制在全国属创新,可称为“莱芜模式”,它不仅适用于中小城市,对于大城市也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莱芜市建立了以货币直补为特点的救助机制,突破了很多框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全国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刘维新认为。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认为,莱芜的改革,用有限的资金覆盖了一个比较大的群体,这对社会的稳定很重要,是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政府货币直补必然造成商品房需求量增加,房价上涨。而相应的,政府补贴额也将增加,这种正向推动下,政府财力能够支撑这种模式持续下去吗?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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