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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业界质疑交择校费不用交学费新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21:25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广东省今年“两会”期间,有关部门曾明确表示如果条件成熟支持取消择校费。而在前天,国家发改委作出规定: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消息发布后,受到了广东业界人士的质疑。 三天前我们栏目报道了广东取消外来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的消息,就在播出第二天,发改委宣布: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这一规定刚刚发布,就受到广东业界的质疑。 近两年来,曾40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择校费问题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这一规定并不能起到推动公平教育、减轻教育负担的作用。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说:“ 择校费和学费是两个不同概念,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是政府允许的正常收费,择校费是属于特殊时期特殊政策的特殊收费 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质疑,收了择校费不许再收学费实际上是对择校费的认可 对正常收费的否定。” 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把择校费等同于学费,可能会进一步推动社会对所谓优质学位的盲目追捧,无疑是变相推动择校风。 教师肖兵说:“如果允许收择校费而且择校费的一半还给学校,我认为是默认了学校有小金库,不能用市场经济规律去办我们的公办教育,这是公共事业。” 而广东省的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天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具体政策如何也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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