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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居高不下将追究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6:57 北京商报

  作者: 赖大臣

  面对各地持续快速上涨的房价,国家终于把矛头指向了地方的有关领导。昨天建设部明确表示,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这是国家第一次提出房价居高不下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规定。

  建设部昨天发布了《关于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今年6月份起,要对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其中还明确指出,各地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执行力,把编制和实施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工作情况作为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而北京、深圳等大城市由于房价涨幅始终处于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的高位,将成为这次检查的重点。

  近期,按照国务院部署,建设部将会同全国

房地产市场
宏观调控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等情况进行抽查。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出台“国六条”要求各地稳定房价,随后建设部等9部委又提出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但是近一年时间过去了,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一直在5%左右,重点城市涨幅在10%以上,囤房炒房行为依然普遍,而对此主管部门建设部一直没有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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