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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逐步取消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0:5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通讯员 高诒茜)记者昨日从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现在开始到2008年上半年,广东省没有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费的城市必须开征,此外,今年广东将试点把处方药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而对于电力和管道气等垄断行业,政府将实行成本、利润双控制。

  医院药品将不再加价

  孙庆奇在会上还透露,针对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省物价局去年经充分调研论证,拟定了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目前已上报省政府。改革总体思路是:扩大政府药品价格管理范围,把所有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建立新型药价监控制度,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供货价报备、药品流通差率等“三控”管理;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推动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制定公开透明的定调价办法,成立药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建立药价监测、成本监审和社会公示制度,确保药价的公正、合理。

  据了解,目前医疗机构的药品在国家核定最高零售价之后,还可以加价15%,这就导致

医院药品普遍贵过药店的现象发生。他表示,广东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一套既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又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的医
药价
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

  高速公路要计重收费

  昨日会议还透露,广东将推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办法。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式主要是按照车型来收费。计重收费是我国收费公路一种全新的收费方式,它根据货车的车货总重量来收取通行费,不再有核载重量、车型的划分。这样就可以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

超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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