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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卫领域公私合作须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22: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 安蓓)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1日说,医疗卫生领域的公私合作是卫生体制改革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之一,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陈啸宏在此间召开的“2007年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公共-私营部门合作论坛”上说,从政府的角度而言,促进私营部门发展、鼓励公私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他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强调政府在立法、规划、调控、准入、监管、筹资、基本服务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明确界定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方式,发挥其在满足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提高微观效率方面的作用。

  据统计,2005年,中国有医疗机构29万家,包括

医院18703家;其中私营医疗机构14.6万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50.4%,私营医院2027家,占医院总数的10.8%;私营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床位数分别占总数的9%和3%。私营医疗机构已成为中国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啸宏说,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着眼于包括公私部门在内的整个卫生领域,而不能只是关注公共部门。政府要把私营部门的发展纳入卫生整体发展规划中,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部门发展,并在这个基础上引导私营部门为公共利益和目标服务。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贝汉卫博士表示,医卫领域的公私合作中,政府应发挥核心作用,这包括确保安全、可负担、高质量的基本卫生服务(包括基本药物)的普遍和公平的可获得性;通过财政转移为地方一级基本卫生服务提供财政保障;建立针对脆弱和贫困人群的卫生安全网;加强对卫生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监管;实施费用控制;建立私营机构和市场有效参与的框架等。

  陈啸宏指出,在公共筹资的基础上向私营部门购买医疗卫生服务,是公私合作的重要形式。对于可测量性和标准化程度高、竞争性强的医疗卫生服务,应尽量通过购买的方式由私营部门提供。但对一些容易损害公共利益的公私合作形式,必须加以取缔。

  他指出,公私合作可以在资源开发、筹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后勤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开展。必须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结合各国国情,合理确定公私合作的领域、范围、方式和程度。

  这次论坛由中国财政部、

卫生部及世界银行集团的私营投资部门国际金融公司合作主办,旨在探讨以公共-私营部门合作的模式推动医疗领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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