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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缘何总是被整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0:37 经济视点报
2006年6月、10月、11月,郑州市政府对市区户外广告分别进行了规模浩大的整治活动。 郑州街头的户外广告随处可见,但八成以上的户外广告,都是未经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自行设置的“黑户”。 □经济视点报记者 司超慧 3月9日下午,中原路某家属楼顶部不断冒出金色的火花,同时传出巨大的切割声,刚才还矗立在楼顶的户外广告牌转瞬倾倒——中原路两侧的各类户外广告又一次迎来了自己的末日。 又一次专项治理 这也为此次郑州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拉开了序幕。 此后短短两天时间,中原路(嵩山路—地下道)上近千块各类橱窗广告、软体广告已不见了踪影。 据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由于第二届中博会将于4月26日至4月28日在郑州举行,根据郑州市政府的要求,对上述重点区域以及花园路、二七路、嵩山路等10条“精品街”以及火车站、商场周边及主要出入市口的户外广告治理,要在4月25日前完成;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对经三路、文化路、南阳路、黄河路、农业路等10条主干道以及其他区域的治理规范。 执法局户外广告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松山说,郑州街头的户外广告随处可见,但八成以上的户外广告,都是未经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自行设置的“黑户”。 “10条精品街户外广告整治预计于9月底前结束,其他区域整治预计于年底前结束。”这是去年6月媒体新闻报道中显示的内容。很显然,这些预计并没有被实现,因为10条精品街的整治计划在此次整治活动中又被旧事重提。 据介绍,此次治理中,对小块广告实施立即拆除,对无证又有碍观瞻的广告将实施简易程序,以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还将实行违章户外广告举报奖励制度,凡市民举报属实的,将获得现金奖励100元。 为什么八成是“黑户”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户外广告治理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进行? “从2004年开始,市政局就没有再审批新的户外广告了,原来办理过的也停止了年检,所以造成了现在有正规手续的不多。”河南省广告传媒商会会长宋玉建向记者介绍,而至于为什么停止审批,他也不清楚。 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是,郑州市户外广告长期存在私搭乱建、超高超宽的问题,在目前需要拆除的户外广告牌中,仅有极少数在市政管理部门办有手续,而且是在2004年以前办理的。2004年以后,市政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要求,已经停止了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因此,这极少数广告牌的手续也早已作废。可以说,列入拆除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牌,基本上都是属于违法的。 郑州市市政局户外广告处王处长的说法与其相似,停止审批完全是因为郑州市户外广告太多太乱,这么做的初衷是为了使其数量减少下来。 然而事实似乎恰恰相反,户外广告的数量不但没有减少下来,反倒滋生了大批“黑户”。“不是我们不想去审批,而是你不批嘛。” “黑户”们振振有词。 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一家户外广告公司的负责人——“你们的广告牌有正规手续么,过阵子会不会被拆?”“现在你去哪找有正规手续的啊,大不了你跟我们签协议,拆了我们赔偿你的损失,剩余的广告费还你。” 由于这些“黑户”没有到职能部门进行审批,自然其尺寸、内容、位置等也就不那么讲究。时间一长,反而造成户外广告的局面更为混乱,政府的初衷也没有实现。 于是,一次又一次的大规模整治活动接连上演,执法部门和这八成“黑户”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广告商的“灭顶之灾” “如果真的把八成‘黑户’全部清理,那无疑是对郑州户外广告行业的毁灭性打击。” 宋玉建介绍,目前郑州市开展户外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有近千家,从业者大约10万人。如果他们赖以生存的户外广告牌八成都被清理,那他们将遭受“灭顶之灾”。 所以,在去年10月份的一次整治中,广告传媒商会就曾带领一部分广告公司,跟郑州市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叫板,最终取得了令广告公司较为满意的结果。 宋玉建告诉记者,那次拆除的几乎涵盖了5条道路的所有户外广告牌,其中有一部分是办理了合法手续的。项目部仅凭一纸《公示》就要拆除,而且没有提出赔偿,他们很难接受。这些广告都和业主签订有合同,在设置时广告商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如果拆除,肯定造成合同违约,谁来承担违约责任,谁来赔偿广告商的损失? 对于项目部“一刀切”的做法,河南省广告协会委托律师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或行政复议。最终,项目部暂时“收回成命”,广告公司得到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但是,显然过多的广告牌仍是执法部门心头的一根刺。去年11月,项目部又开始对这5条路的广告牌开了刀。此次从3月9日开始的规模空前的整治活动又让广告公司提心吊胆起来。 而至于这些广告牌拆除后的后续工作怎么办,目前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说法。有消息称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想介入,取得郑州市户外广告的经营权,但是多方反对。 管理机制应理顺 对此,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的王红建老师认为,目前我国在依法行政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郑州市户外广告目前遇到的情形在国内其他城市也出现过。对于无证的或证件不齐的,要具体考虑无证或证件不齐的原因,要区别对待。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系周春山老师认为,由于准入门槛低,多头管理,缺乏应有的行业规范和长效政策引导,户外广告一开始就处于无统一规则的自发状态。 有关部门对户外广告年年整治,城市越大,整治的规模越大,次数越多,并且总是整治在前,管理规范在后,致使许多大型广告牌被拆除、改建,让广告主和广告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因此,在整治过程中应坚持公平、透明、合法的原则,在政府和广告公司间建立有效平等的对话机制,这是目前解决户外广告整治问题的当务之急。 宋建玉认为,户外广告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与环境协调,与市容市貌以及历史阶段的价值取向发生更为密切的联系,这是户外广告经营者、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面临的问题。既要有利于城市改造,又要有利于广告业发展,最为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户外广告规范体系是否健全,是否科学以及这些规范是否能够依法有效实施。 而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而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作为临时机构,是不能成为执法主体的,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如果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确实需要拆除,也应该下达整改通知,对方拒不执行后委托法院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因为违法人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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