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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资监管系列新举措激发国企新活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11:31 国资委网站

  重大事项报告,资产收益收缴,改革薪酬管理……西安市国资监管将推出系列新举措,全面激发国企新活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国企运营重大事项由经营者单方决定的现状将可望改变。为切实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国资委——国企重大事项决策权,保障国有资产营运安全和保值增值,市国资监管将推新举措——今后由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企,经营者在对企业运营重大事项实施决策时,将需向国资出资人报告。目前市国资委已起草了《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将正式下发各企业组织实施。

  西安将全力推动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产权管理。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框架方案,选择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在试点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市国有资本预算管理体系的总体方案、基本原则、思路和工作目标,制订《西安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暂行办法》。探索国有独资公司年度预算核准、国有控股公司财务预算备案管理的途径和方式,按照“分类、分级、分步”的原则,开展对市属国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通过编制经营预算和收益收缴,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出资人职责到位。

  全面启动直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按照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两个办法,与市属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全面开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后续管理工作,规范资产损失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

不良资产托管、回收、处置和收益上缴制度。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授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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