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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产品牌的春天来得早一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9:20 国际商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可是从前一段时期的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项目可以看出,目前仍有大部分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有“品牌歧视”,倾向“洋品牌”,限制国产品牌。

  记者从南京市采购与招标网获悉,南京市规划局办公大楼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在其招标公告中有这样一点要求:“空调主机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为进口或合资产品”。根据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这就意味着,占据了国内市场绝对份额以及在国际市场都拥有一席之地的海尔、格力等国产空调巨头,就没有资格参与该项目的公开竞标。这一要求显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记者电话采访了南京市规划局的聂先生,他说这件事由招标中心负责。而招标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则告诉记者,这是基于业主的需求。在推来推去之中,他们既不愿意告诉记者谁负责这个项目,又不说出这一要求的缘由,看来他们对违背政府法规和一味崇洋媚外还是存有戒心。

  何为原装进口?即整机以及零部件全部从国外进口。众所周知,中央空调尤其是大型中央空调的国外品牌里面,从压缩机到零部件,全部是在国内生产的。更有甚者,有许多设备全部是国内OEM的,最后贴上牌子就在国内销售,这种还算不算“原装进口”呢?这种“原装进口”的产品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一次中央空调政府招标会上,用户直接点名:空调的压缩机必须是某国际品牌的,否则不予考虑。原因很简单,它的压缩机原装进口,质量有保障。要求一下来,十几个参与招标的厂家里就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人人都知道这一品牌的压缩机是全部贴牌国内某一品牌的,全部是中国的技术,国内生产。这样的要求,如果又是力求“原装进口”,岂不是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的事例并不只这一件。还有一例,某大型超市要选购中央空调,于是专门组成了设备选购小组,对空调的性能要求也费了一番心思,对于国际认证的要求一项里面,赫然写着要符合ARI标准(美国空调制冷学会标准)。其实,稍微有行业知识的人都知道,ARI标准是专门针对美国公众中央空调设备而设立的,它对空调的使用安全,以及电源的匹配等完全是按照美国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本不适于中国。

  这不仅是舍近求远的问题,也不是单纯的崇洋媚外,这是对自己的小瞧和不负责任,一级政府尚且如此,又如何在面对百姓时倡导品牌爱国?这期间是不是隐含什么“公关”因素或灰色内幕?记得有韩国演员来访中国时明确要求坐韩国自己生产的汽车,这种觉悟值得我们思考。

  如果这些选购的中央空调出现了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如此贵重的设备造成了资金浪费还在其次,延误了工期造成的损失究竟谁能负责得起?

  事实上,奥运项目的采购为此做出了很好的表率。众所周知,“鸟巢”的中央空调就选择了海尔。像这样的政府采购保障了选购方的利益,也鼓舞了国产品牌的士气,又促进了自主

知识产权产品的发展,是一个多方共赢的益事和善举。

  品牌是无国界的,可人是有民族界定的。《政府采购法》起草人之一,清华大学于安教授就《政府采购法》指导思想解释说:“在产品性能一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保护中国的品牌”。可谁又理解规则制定的良苦用心?商务部年前发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将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3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采购也开始转向支持国产品牌。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杨炎如就有关话题告诉记者:从技术水平上来看,目前的国产品牌完全有实力与国际品牌竞争,而且在服务等其它方面还要优于国外品牌,政府采购应该相信国产品牌的实力,给国产品牌更多的机会。

  真希望给国产品牌的机会更多一些,让中国

自主品牌的春天来得早一些!

本报记者 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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