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会计师事务所点评中国新税法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9:16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袁蓉君

  普华永道还强调指出,本次对内、外资企业执行统一的税率并非中国吸引外资政策的重大改变,而是以调整吸引外资方向为目的的一项改革

  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在刚结束的“两会”上得以通过,这次税改无论是对外资企业还是国内企业都具有深层的意义和长远的影响。德勤、普华永道和安永这三大会计师事务所日前均表示,在新税法下,海外投资者需要重新评估其业务策略和计划。普华永道还强调指出,本次对内、外资企业执行统一的税率并非中国吸引外资政策的重大改变,而是以调整吸引外资方向为目的的一项改革。

  德勤大中华地区税务主管合伙人谢英峰认为,新税法能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更透明、更稳定及更具预见度的税制。对于外资企业,失去广泛享有的税收减免及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将促使他们重新考虑其业务模式、投资结构、投资地点选择及融资策略并作出相应调整。鉴于不再大范围地享有免税期,外资企业及外国投资者需要制定出相关策略,通过国际税收规划来增加全球税务利益,在规划中应更多地考虑国际通行的税项规划工具。由于区域性税收优惠将被取消,投资者的经营策略将转变为关注投资所在地的自然资源、本地市场环境及人才储备等。

  安永建议跨国公司评估新的税收优惠,并考虑如何将其最佳地应用到在中国的新投资中,审阅现行的转移定价政策及其合规性,审阅

供应链和其他筹划方案以确保其符合新税法和反避税条款的规定。此外,跨国公司可以考虑提前筹划以保证中国公司与全球的税务政策和安排一致。在2007年用股利进行再投资,这可能是再投资退税政策有效的最后一年。

  普华永道则建议,对于在新税法前已开始投资经营的外资企业来说,应思考采用怎样的措施来获得新的税收优惠或减低失去原先税收优惠的损失;对正处于计划阶段的新投资,外资企业应重新计算新的税制所产生的额外税务成本,再定投资决策和商业决定。

  另外,鉴于内、外资企业适用的两套税法经过多年发展和演变已产生了各自的问题,内、外资企业在处理和符合各自税法的要求时都分别遇上很多困难。普华永道还表示,如果在将来出台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解释能贯彻高透明度、一致性、易操作等原则,可以清晰地制定避税行为和情况的定义,将更方便外资企业,并减少未来外资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争议。

  至于新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影响,德勤表示,因税率将大幅减至25%,加上取消了若干成本和费用的扣除限制,内资企业需要重新评估他们的业务策略和计划。新税法将有助减少“返程投资”现象,即内资企业通过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以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收优惠的情况。

  根据新税法,过去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将不复存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吸引外资政策发生了重大转变呢?普华永道的回答是否定的,认为总体来说,中国在现阶段仍非常需要吸引外资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不过会较有选择性地吸引外资。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看,中国在现阶段期望吸引拥有先进技术、有能力实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等的外资,对于增值不高的产业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优惠了。

  普华永道相信,中国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不一定会影响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税改并不是全面取消所有税收优惠,而只是将优惠原则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税改之后,高新技术企业和某些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业等,仍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而一些行业如服务、零售贸易行业,也将因税率降低而受益。在这些行业的外资企业会认为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吸引力。

  毫无疑问,税改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某些行业中的部分外资企业,使它们可能考虑选择将投资转向周边税收优惠政策明显的国家。但是,普华永道指出,从长远来看,不仅不会影响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而且还将有助于引进外资质量的提高,改善社会经济结构。况且外资进入中国时,税负并不是惟一的考虑因素,相对高素质而廉价的劳动力、逐步完善的基础设施、庞大而增长迅速的消费市场发展空间、日渐完善的商业法规环境、逐步加强的政府行政服务,都是外国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前的重要考虑因素,而中国在这几方面都是非常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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