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造林是社会贡献更是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5:20 第一财经日报

  汪时锋

  “义务植树不但是对社会的贡献,最重要的是对社会的责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如是表示。

  作为老林业人,这位博士局长简单地为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责任账。

  “一个人一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是3吨多,需要一亩六分地的林木才能将这些二氧化碳全部吸收;城市里一辆普通的奥迪A4车,吸收其一年所排放的尾气需要种上12亩林子。”

  400亿株背后的经济账

  屈指算来,今年已经是国家实行义务植树造林运动的第26个年头,参与这项活动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00多亿人次,为社会贡献了400多亿株树木。

  这几年种植的林木所吸收的二氧化碳已达到了60多亿吨,相当于每年吸收了工业排放二氧化碳的8%。

  “这也就是说,我们为工业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多争取了8%的空间”,祝列克分析说,“从碳排放和GDP的比值0.6这个系数来看,我们对GDP的增长多贡献了4.8%的空间。由于有了这个发展空间,我们也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GDP对就业的弹性系数为1:0.1,也就是说1个GDP的百分点就带来100万的人口就业。我们争取的这个4.8%的空间,就相当于增加了4800万个就业岗位。”

  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

  林木每生长一个立方米的蓄积量,固化的二氧化碳就达到了1.83吨。在全国上下节能降耗的辅助作用上,植树造林也有了新的内涵。

  “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人口这么多,一方面要讲发展、讲环境保护,一方面也要讲民生、讲人民群众的就业。从当前来讲,如果我们实行严格地减排,当然对环境有利,但过于严厉地减排也会影响到GDP的增长和人民群众的就业。所以,我们在实行严格的环保政策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实行大力造林来吸收二氧化碳,这两者殊途同归,都是可持续发展。”祝列克说。

  对已经种植的林地而言,要实行可持续发展,重要的还是机制的保障。特别是配合林权改革,激发未来林地种植和保护的动力。祝列克将其总结为“耕山者有其山”,要把林权确实发放到林农手中,要让林权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落实。

  植树更需人人尽责

  就全国范围而言,作为一种公民义务,植树造林的义务履行情况并不乐观。国家林业局在《2006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中所公布的尽责率只达到55%,而这个数字已经比上年提高10%。

  面对不甚乐观的尽责率,祝列克认为,这里面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从主管原因来看,祝列克表示,人们对自行履行法律的意识还不强,对植树对自我关系的认识还不够深,对植树对自己的利害关系还不是很明了,而在植树造林政策上,随着时间变化和经济形势变化的,政策调整力度还不够。

  从客观原因上看,祝列克承认,在土地方面,近的地方可造林地的确已经比较少了。比如北京周边地区,基本都种上了树,也造成了一些群众想履行义务没有办法履行。另外,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后,流动人口的数量迅速增加,他们在客观上也难以履行这些义务。

  “我们实事求是地说,尽责率达到100%是不太可能的,如果说和小学生考试一样,达到60%是及格,达到80%是良好,达到85%是优秀,”祝列克表示,“从我现在的目标来讲,首先是要及格,在及格的基础上再想办法变成良好。这5年内,我估计达到及格就很不错了。”

  “所以从客观和主观的方面上来说,我们义务植树提高空间很大,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潜力也很大,”祝列克表示,“我们也鼓励慈善机构以及个人用资金来尽义务,但这个方面具体怎么定,我们仍在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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