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规制约医师权力 收红包可吊销执业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1:23 中国产经新闻

  医生收红包回扣可吊销执业证

  卫生部新规制约医师权力

  本报记者 郑芋报道

  卫生部12日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意在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同时出台的还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新规要求医师若有索要患者财物或收受回扣等行为,将被暂停执业活动或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处方外流将不受限制

  记者注意到,将在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处方管理办法》同以前的《处方管理办法》在医师用的药品名称的统一、处方书写格式以及医疗机构事后监管方面都有了更为明细的规定。北京军区总医院陈惠仁教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处方管理办法》对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的顺利进行很有帮助。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次《管理办法》是在过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处方中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说大处方问题,比如说有一些处方想到外面买药没有办法拿,这里面设置一些处方外流的障碍,这些特点也就是针对目前大家对医院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我们认为通过加强管理,这些问题能够得到缓解,而且对处方的质量也能够进一步地保证。

  新《处方管理办法》较为吸引百姓关注的一点是,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陈惠仁教授认为,医院的药应该和药店一样的价格才可以方便群众看病,使病人放心。

  海军总医院儿科副主任吴南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全国各个医院的收入来源可能一半以上是靠买药,《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目前是很难行得通的。如果真的执行,“开医院的不如开药店的”的问题将更突出。只有当国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不依赖药物收入后,才能做到医院不限制处方外流。

  毛群安对此表示,医院要通过处方卖药增加一定的收入,但是老百姓会觉得药店的药比较便宜,不愿意在医院买药,等于这个差价实际是医院让给老百姓,医院没有增加收入,白开了这个处方,增加了药店的经济收入。

  目前这也是医患矛盾较为突出的事例。毛群安表示,在可能减少医院收入和保障公众选择权益之间,卫生行政部门选择了后者。

  新规有望提高医师整体素质

  同样在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将对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医师若有索要患者财物或收受回扣等行为,将被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可被暂停执业活动或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毛群安介绍卫生部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医师职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有未经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行为;有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对于此《办法》的出台,吴南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他本人赞成定期对医师进行考核。同时,期待这一举措能提高医师的整体素质,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师队伍中的“滥竽充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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