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郭松海:发展限价房需地方政府努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0:52 中国产经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发展限价房需地方政府努力

  本报记者 栾璐两会报道

  “某些人认为政府对房价的限制是对市场行为的不当干预,这是对政策存在的曲解。”日前,十届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市场是典型的不完全竞争市场,对建成的商品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限价,实际上是对房地产市场卖方垄断的价格控制。

  今年的“两会”上,郭松海教授提交了一份名为《增加限价商品房供给 抑制过高房价上涨》的提案。他在提案中呼吁中央政府应建立地方政策目标责任制,将有保障性住房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尽早实现限价房的扩大化。

  “如果北京市能在‘十一五’期间保证限价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达到房地产总投资规模的20%,那么北京的房价肯定能稳定下来。”郭松海教授认为,保证限价房供应量主要靠地方政府努力。

  郭松海教授认为,商品房建设用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使出价高者拿地,限价房用地出让则可以采取相反的方式,如可以实现“倒逼成本”,先确定房屋预售价格,倒测出土地交易价格,再按项目规划条件,实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招标出让。这样,谁出价最低,谁才可以获得土地经营权。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限价商品房的开发必须有一定规模保证。当前,我国房价收入比超过10倍的大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保障性住房较合理的比例是,占到全部住宅建设总量的60%左右,覆盖到中等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限价商品房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其比例宜控制在总量20%左右的规模。限价商品房的布局选址,应重点选在市区或近郊的楼市热点区位,这样才能有效稳定区域房价,真正惠及中等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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