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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不断提升国企竞争力成就展示和未来畅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0:09 国资委网站

  黑龙江到2006年底,已如期完成三年改革攻坚任务。在此基础上,又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研,科学规划了全省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思路。

  一、地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胜利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把国企改革作为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和“第一硬仗”。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启动的全省地方国有企业三年改革攻坚战,到2006年年底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五个标志”和“五个促进”。

  (一)五个标志

  第一,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截至2006年11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改制企业3227户,占应改制企业3467户的93.1%。其中累计完成改制的大中型企业189户,占全部应改制大中型企业201户的94%。完成改制后的大中型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34户,占已改制企业189户的18.1%;参股和混合所有34户,占18.1%;全部退出121户,占63.8%。

  第二,结构调整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合资并购壮大了一批强势企业。哈啤出让国有股权引进世界最大啤酒商美国AB公司,年生产能力达到了150万吨,全国排名由第10位上升到第4位;哈药集团与中信资本、美国华平投资、辰能投资合资合作,引进资金20.35亿元,国有资本控制力由36亿元提高到56.7亿元;哈量集团境外成功并购德国凯狮公司,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达到了国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二是集团化重组迈出新的步伐。黑龙江省四大国有重点煤矿经过资源和资产整合,组建龙煤集团后,2005年销售商品煤4338万吨,主营业务收入129.7亿元,实现利润13亿元,成为全省惟一资产和销售收入“双百亿”的大型集团。北钢与辽宁特钢组建全国最大的特钢集团,实现了跨省联合重组,2006年2月北满特钢结束了连续10年亏损。2006年1~10月份累计实现利税9143万元。出口创汇6000万美元,是重组前的38倍。黑龙江石油

化工、黑龙江化工、齐化工三户企业主动加入了中国化工集团。三是劣势企业破产重组成效显著。三年来,累计实施政策性破产批准立项43户,破产终结25户,核销金融债权40.4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8.6亿元,安置职工15.8万人。其中,齐齐哈尔一、二机床实施政策性破产,共计核销金融机构债权12.4亿元,消灭企业9.3亿元的亏损源,扭转了亏损局面,年产重型数控机床能力突破百台并稳居世界首位,吸引了国家开发银行9亿元的注资,为组建中国重型数控集团奠定了基础。

  第三,制约企业发展的历史包袱得到了有效处置。一是处置了金融债务。三年来,全省债权银行共剥离国有企业债务688.4亿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债务达493.2亿元。全省有近200多亿元呆滞资产被盘活。仅全省地方国有企业与信达、东方两个资产管理公司就处置了275.2亿元的金融债务。省出资企业三年来,共和解债务98.8亿元,增加所有者权益57.4亿元,降低出资企业负债率10.4个百分点。二是分离企业冗员。全省有近3000户国有企业卸掉了企业冗员包袱,为顺利推进改制创造了条件。14户省出资企业的8.5万名下岗职工并轨,产生了可观的减负效果。三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全省共分离企业办中小学611所,涉及教职工6.4万人;分离公安机构30个。这些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近百亿元的费用支出。

  第四,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了维护。一是完成了社保并轨试点工作。183万人完成了社保并轨。其中,全省地方困难企业160.5万人,中直企业11.4万人,企业自费并轨11.1万人。地方困难企业并轨人员人均支付经济补偿金8367.6元,共计支付134.3亿元。二是大部分改制企业职工接续了社保。124.3万人接续了

养老保险,24.3万人接续了
医疗保险
,31.5万人接续了失业保险。三是改制企业职工分享了改革发展成果。招商改制、资产重组使企业获得了新生,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比如龙煤集团资产重组后,整合了采购和销售资源,增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先后为职工交纳了8.6亿元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投入2600万元,提高了矿工中餐标准。偿还了拖欠职工14年之久的8.3亿元工资。2005~2006年,在生产安全方面就投入了16.1亿元,矿工人身安全条件得到了改善。改制后的哈量集团通过员工出资7108万元,回购了华融、信达及东方公司的2.8亿元金融债权,使员工股本占到企业总股本的44%。

  第五,国有资产监管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在改制中形成了以“四见面、五监督、七把关”和“四查四看”为主要内容的改制运转工作机制。规范产权交易,强力推进企业国有产权入市交易,从制度上防范了改制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损失。三年来共组织了730宗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交易增值43.5亿元,增值率168.5%。有效地整合了监督资源,成立了企业监督局,提高了对出资企业的监督质量。实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严格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了省出资企业负责人年薪。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近三年来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二)五个促进

  第一,国企改制促进了国有资产比重下降。改革加速了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退出国有、退出市场的步伐。使国有资产比重大幅下降。以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决算口径为例,全省的地方国有资产总额2810.7亿元,名列第18位,排在湖南省之后。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占全省全部国有资产比重为39.9%,而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的比重分别是50.1%、54.9%、61.5%、67.1%。

  第二,国企改制促进了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三年多来,以国有企业为载体招商引资,全省共吸引战略投资者111个,包括世界500强及国际知名企业17个,实际引入资金104亿元,其中引入外资43.3亿元,推动了161个项目建设,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有51个。

  第三,国企改制促进了非国有经济发展。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省内外共有1145户非公有制企业参与872户地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累计注资64.6亿元,盘活国有存量资产120.9亿元,安置职工9.4万人。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8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占全省经济总量的3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3.8亿元,同比增长2.3倍,占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42%;实际交纳税金174亿元,同比增长18.7%,占全省财政收入的24.2%。其中,国有资本大量退出为催生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四,国企改制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思想解放。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被动改制转向主动招商,由恐惧改革转向积极参与改革,由单纯的依靠推进组抓改革转向了依靠企业为责任主体推动改革。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营造了顺风顺水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国企改制促进了经济效益的增长。全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户数占全省工业企业户数的比重由2002年的39.8%,下降到2005年的23.2%,下降幅度为16.6%;地方国有工业企业职工人数由2002年的93.3万人,减少到54.7万人,下降幅度达41.4%。国有企业战线的收缩,冗员的有效分离,有力地带动了地方经济快速增长。2005年与2003年相比,全省地方国有控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增长为23.9%;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增长分别为42.7%、33.3%、36.3%,呈现出两位数同步增长的势头。利润总额由2002年的-1.4亿元,提升到2005年的21.9亿元,扭亏增盈23.3亿元,扭转了多年来地方国有经济整体亏损的局面。

  二、以提高竞力和控制力为重点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200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在巩固三年改革成果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转到“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轨道上来,建立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深化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再用四至五年时间,把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建设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根据上述思路,2007年和“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是:(1)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2)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3)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4)进一步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⑸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⑹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200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是: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四个突破,抓好六项工作,强化两个保证:

  第一,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控制力。将一些主业不突出、效率低下、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将仍保留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600余户企业)通过聚合资本、整合资源,使优良的国有资产尽快聚集到影响全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进一步壮大龙煤“双超百亿元”的基础上,加大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整合力度,再培育9个资产和销售收入“双超百亿元”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支持一重和齐齐哈尔一、二机床改革与发展,努力打造国际级的装备制造基地。鼓励和支持哈药集团进一步整合省内医药企业,把该集团打造成为全国北药开发的领军企业。对已经改制的企业采取债务和解优化一块,并购重组搞活一块,大项目建设拉动一块等办法,增加国有企业优良资产总量。力争在“十一五”末,使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40%,企业负债率降到65%左右。二是突出构建国有资产有进有退的合理流动机制。具体举措是在2007年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三是突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国有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全省34户国有独资和34户国有控股的国有大型企业要通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混合所有制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

  第二,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实现突破。要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建立起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各市(地)要按照上述要求,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下大力气,抓出成效。省国资委2007年要在出资企业中进行董事会改革试点,董事会改革要使外派和独立董事达到半数以上,建立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国资监管机构述职报告制度等,特别是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安排,把决策权与执行权有效分开,打破“内部人”控制和企业“一把手”说了算的体制弊端。二是在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上实现突破。2007年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增加国有资本收益,促进出资企业加强管理和集约化经营,利用收缴的资金筹措改革成本和推动大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和形成多渠道融资格局上实现突破。在2010年前,争取6~8户主业突出、资产优良的国有骨干企业实现整体在境内外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以发行企业债券、搞同业拆借筹集企业所需资金等,妥善解决地方国企投融资渠道狭窄的问题。四是在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现突破。要使工资分配向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关键岗位倾斜,让改革与发展成果充分惠及职工群众。要进一步完善出资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做到奖罚分明。对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要撤换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各市(地)还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抓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2007年选择部分出资企业,拿出企业当年新增加净资产的20%,对其经营团队进行股权激励试点。

  第三,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抓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利用3~4年时间,完成全省厂办大集体体制改革的艰巨任务。重点做好哈尔滨市和庆华工具厂的厂办大集体试点工作。启动四大煤城厂办大集体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其他市(地)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争取中央财政补助金支持和倾斜,破解“三无”企业资金筹措难、地方财政匹配资金难、大集体职工身份界定难、补偿标准确立难等方面的难题。二是抓好政策性破产。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政策性破产最后的机遇,完成10户左右终结或基本终结任务,争取22户企业在国家申报政策性破产立项。三是抓好国企自主创新能力培育。2007年市(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研发投入要占到销售收入的1%。国资委出资企业的研发投入要占到销售收入的2%。到“十一五”末,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要占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些大集团、大公司,力争达到5%左右。各市(地)国有企业和省出资企业要加大对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投入,有效地解决消化吸收费用不足问题。要争取各级政府对国企的研发投入。形成拴心留人的激励机制。要积极倡导国有企业节约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解决粗放经营的问题。积极引导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施企业信息化建设,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科技对企业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强。四是抓好国有资产监管。重点强化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加强资产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强化出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资产管理。加强资产责任追究的工作力度,建立高效、快捷、严格规范的国资监管体系,切实维护资产运营安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五是抓好企业拖欠内债的妥善处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要求,妥善解决好企业拖欠内债。六是抓好推进政企分开工作。省直部门的省属企业要按照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政企分开,加紧推进企业转制。

  第四,强化两个保证。一是强化企业党建对国企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在国有企业中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管干部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防范职务犯罪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和谐企业建设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础保证作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对企业重组改制等改革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有关事项的决定权,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国企改革重组的积极性。

  作者:赵杰,黑龙江省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杂志》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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