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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表彰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11:24 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讯记者韩雪萌报道近日,中国银监会决定,对2006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各有关机构和个人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开创小企业贷款工作新局面。 按照银监会小企业贷款工作考核评价的各项要求进行综合考评,银监会表彰兴业银行等34家银行为2006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兴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婉如等35名同志为2006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个人。同时,表彰湖北等16家银监局为2006年银监会系统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安徽银监局副局长徐光太等20位同志为银监会系统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银行业先进单位名单见二版。其他表彰名单见中国银监会网站和金融时报网站) 中国银监会首席新闻发言人赖小民表示,自银监会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各自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认真落实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的要求,在革新小企业贷款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小企业信贷产品、控制小企业贷款业务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为支持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阶段性的成绩。各银监局结合辖内工作实际,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的“六项机制”,为改善小企业贷款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赖小民强调,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银监会党委高度重视。2007年,银监会将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以新的思路和办法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发有为,为不断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先进典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2006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共34家) 兴业银行 浙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浙江台州市商业银行 包头市商业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广西柳州市商业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 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 江苏连云港市商业银行 四川南充市商业银行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厦门市商业银行 大连市商业银行 江苏武进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淄博市商业银行 天津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 徽商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江西九江市商业银行 上海银行 武汉市商业银行 辽宁营口市商业银行 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 重庆市商业银行 济南市商业银行 兰州市商业银行 四川德阳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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