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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高新技术企业免税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8:18 新京报

  海淀实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

  本报讯 (记者 王荟) 今后,在海淀园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按15%税率征收。这是海淀区为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而采取的一项新措施。

  昨天举行的海淀区2007年经济工作会议公布了该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计划为鼓励区域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人才引进和税收方面给予最新优惠。

  税收方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新政策还加大了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文化创意企业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前实际发生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此外,企业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按国家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企业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动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为引进优秀的文化创意人才,海淀区还将设立人才专项奖励资金,对优秀文化创意人才给予租房、

购车、购房等补贴。对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优先解决户口、孩子入学、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据了解,相关购房、购车补贴金额等正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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