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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有25省区市建农村低保制 对象达1509万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1: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3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今日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已经有25个省区市和2133个县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低保对象达到1509万人。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也普遍实行了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救助人数将近730万。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一楼发布厅举行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刘永富、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立国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中央重视民生问题的一个重大决策,将惠及数千万农村困难群众。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他具体指出,一是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并指导各地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地确定低保标准、低保范围和低保对象。 二是规范资金筹集渠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在去年各地实行的农村低保中,投入农村低保资金41.6亿元,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投入资金13.9亿元。这些资金不仅将作为农村低保资金的地方来源,而且要有所增长。在本次人代会上,财政部提报的预算报告中,对中央财政支持财政困难地方给予农村低保适当补助有预算数额,正在接受代表的审议。中央财政的补助数额和补助方案确定后,将成为支持地方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是规范低保操作程序和有关工作规程,保证低保制度有条不紊地落到实处。对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和形式要进行规范,尤其是对不同于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的农村情况,在家庭收入核查上要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合理办法。同时,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也要同步规范,在运作中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基层民政部门低保机构的能力建设,使之在人员配置、工作经费安排上适应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后增加大量工作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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