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乡产权房屋热销 市建委提醒其不能办理过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9: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扬) 通州商品房每平方米3000元,密云的别墅一栋30万元,在大家对房价颇为敏感的当下,这样的房子能不诱人?不过,这样低价的房子十有八九是“乡产权”或“小产权”,这些低价“乡产权”房子卖得还相当火爆。昨天市建委发布“关于购房有关问题的风险提示”,再次提醒消费者,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每次开房展会,总有一些人在场内外游走发放小广告,这些小广告上宣传的,基本就是没有获得销售许可证号的“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又称“乡产权”)房屋,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由于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屋普遍比其周边的正规开发的住宅价格低,不少消费者明知是“小产权”也宁愿“饮鸩止渴”。刚成家不久的小孙就在密云看中了一处“乡产权”别墅:“依山傍水,每栋才30多万元,要是‘大产权’百万也下不来。售楼员告诉我是‘乡产权’,可我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市场研究中心去年底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在售

别墅里乡产权项目有30多个,约占市场总量的24%。乡产权别墅主打价格策略,定价仅为同区域大产权别墅的30%到50%,因此基本在不做宣传的情况下也能达到“热销”状态。我爱我家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小产权”房主要分布在远郊区县,如顺义、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延庆等都有,由于购买了这种房子没有实际产权,因此一旦发生国家征地的情况,购房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市建委在“3·15”前夕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说,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例如宣传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都不要购买,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市建委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前一定要验看该房产的合法证件,期房应验看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验看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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