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取消以药养医是医改最难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2:16 第一财经日报

  诗淇

  对于各界质疑的“以药养医”政策,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个政策的取消不是简单一句话,而是意味着我们必须为医疗机构设计一套更加合理的经济政策,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毛群安称,卫生部也在呼吁能够尽快取消这个政策,使医疗机构不再依赖药品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是当前在研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最核心,也是一个最难的政策制定过程。

  毛群安解释说,因为目前的医疗机构就是通过医疗服务来维持正常运营,它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医疗服务的收费;二是来源于药品的加成收费;三是政府补贴。

  当前,各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经费补贴大概占到医疗机构每年支出的7%左右,言外之意,就是

医院绝大多数收入是来源于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加成收入。如果取消“以药养医”政策,就必须补充医疗机构通过药品加成所获得收入的部分。

  “这样就面临一个问题,要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我们需要对医院设计一套比较完整的经济政策。否则,如果医院本身也不能够正常运转,那么可能就会影响到广大公众在接受治疗的时候无法得到治疗。”毛群安说。

  据了解,目前我们国家现行的药品加成政策是1954年制定的,当时认为医院亏损应该通过国家的财政给予补充,但由于当时国家财力所限,不能给医院这样的经费补贴,就制定了这个政策,医院可以通过销售药品来增加一部分收入,来补充运行中的亏损。所以,医院要通过处方卖药增加一定的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蔡玲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要完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补偿机制,弱化药品收入的补偿作用,增加财政投入。在医疗服务价格没有达到社会平均成本以前,要努力保证财政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平均增长幅度。随着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财政补助则要逐步向专项经费倾斜,以支持医疗机构的发展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与质量。

  另外是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即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逐步适当提高诊察、护理、手术等技术性劳务价格,提高医疗收入在医疗机构总收入中的比重,以体现医生“医”的价值;不断降低药品、医疗器材(材料)价格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服务价格,降低其在医疗机构总收入中的比重,以保证医药费用负担与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基本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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