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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终成历史 两税合并丧失最后一个特殊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 11:2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王延春 李晶 章敬平北京报道

  “最后一个特殊政策到此终止了。没了。”

  3月8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下榻的北京友谊宾馆,胸前佩戴出席证的厉有为,神情黯淡地对本报记者说。这位69岁的全国政协常委是原中共深圳市委书记。据称,1990年,时任湖北省副省长的厉有为,在首都机场欲往武汉的路中,被中组部急召而去。面对不知道什么是特区的他,中组部官员说,你回去查查文件就知道了。查过文件出任深圳市长的厉有为,没过几年,就成为中共深圳市委书记,直到1998年告退。

  厉有为所谓的 “最后一个特殊政策”,是指经济特区外资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

  是日上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的委托,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向2000多全国人大代表作说明。金人庆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法,选择当下出台,时机很有利。

  几个小时之后,站在本报记者面前的厉有为说:“我知道无法挽回了。”

  “据说,特区外企所得税将由15%改为25%”,今年全国政协年会上,厉有为作为第一提案人,和原深圳市市长李子彬等十数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国务院“保留经济特区15%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前两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分组审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草案)》(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建议企业所得税法提交当下的全国人大会议审议。新华社以“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的口气说,草案将新的税率统一为25%是适当的。

  一个原市委书记,一个原市长,两个对深圳经济特区感情深厚的省部级卸任高官,闻听此说后,联络了十数个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递交联名提案,从政治、经济、国内、国际多个维度,阐述了“保留深圳经济特区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主张。

  三个不变,是厉有为等人举起的政治上的 “尚方宝剑”。厉有为说,“三个不变”是中央精神,是高层对特区经济发展的一贯政策。厉所指的三个不变是: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作用不变。厉有为说,近两年来,中国最高决策层的两位领导人在深圳和厦门都重申过“三个不变”。

  厉有为相信,15%的税率一旦变成25%,特区政策的连续性立即丧失,将使经济特区名存实亡,不利于特区形象,得不偿失。

  得不偿失的,还有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厉有为等人表示,如果统一后的外资所得税高于香港17.5%的税率,其间的落差势必会影响到香港和深圳的产业优势互补,影响香港和深圳的国际竞争力。在他看来,给予外资企业低于现行内资企业15%的优惠税率,是深圳特区惟一的特殊政策,与内外资统一税率是两码事,“不能混在一起处理”。

  厉有为他们指称,特区外资保留15%的企业所得税,不仅符合中国国情,也暗合国际惯例。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倾斜,符合中国实际。他说到俄罗斯前年颁布的经济特区法,还举了印度等国的例子,而后感慨“在世界潮流中,我们不能后退”。

  厉有为等人的提案,似乎也顾及到中国上下的舆情,他们说,若真要取消,也“应该找好时机”。

  3月8日上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的委托,在人民大会堂,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向2000多全国人大代表作说明时表示,在“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的形势下,借鉴国际税制改革经验,改革企业所得税,时机很有利。

  长期致力于财税政策研究的专家刘克崮说,当前是启动“两法”合并的最佳时机。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宏观供求基本平衡,经济结构有所改善,微观主体充满活力,国际合作全面发展,为“两法”合并改革提供了难得的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财政收入连续多年大幅度增长,为“两法”合并改革奠定了雄厚的财力基础;世界经济处于较为平稳发展的时期,构成了较好的国际环境。

  金人庆的说明结束不足5个小时,本报记者站到厉有为的面前,他语气中满是无可奈何地说:“我知道深圳只得和其他城市一样发展了,无法挽回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陆百甫说,没有挽回的必要。选择当下这个时机出台,中国等了十几年。

  从1994年实施到2000年,财政部着手调研两税合一的可能性,从2001年财政部着手起草合并方案,到2006年成为两会1号提案,其间不仅有部委间的反复博弈,还发生了包括摩托罗拉等54家知名跨国公司联名上书,要求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延长5-10年的事情,本来,去年两会代表委员呼声很高,众望通过新法,但最终还是在犹疑间搁置了下来。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说,内外资统一势在必行。20多年过去了,中国的外资战略正在转型,今天的两税统一,就像过去的不统一一样,适合新发展的国情。

  对特区,利大于弊

  “特区各界反应强烈。”这是厉有为等全国政协委员们那则提案中的原话。指的是,深圳人闻听特区外企所得税也由15%调整为25%时的反应。本报记者问他在提交提案之前有没有调研外资企业,外企的倾向性态度是什么,他反问:“这还用问么?”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广东代表团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两税统一对深圳特区有不利的影响也有有利的影响,但是,总的来说,有利的影响大于不利的影响。”

  黄华华说,中国政府将区域政策优惠发展为产业政策优惠,鼓励资金投到国家鼓励的产业上来,这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此外,企业所得税并不是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偏低。全世界159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的平均水平是28.6%,我国周边国家的平均水平是26.7%,我国现在将企业所得税调至25%,仍属于中偏低的水平,可以接受。

  财税专家刘克崮对本报记者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虽然对部分企业可能会发生有限的单因素的负面作用,但综合来看,不会对利用外资产生消极影响,它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事实确如刘克崮所言。外资企业对“两税合并”反应淡定,日本最大的企业组织——— 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经团联)曾对投资中国的日本企业做过调查,80%的企业表示没有太大影响。经团联的负责人甚至认为:“从企业长远发展来讲,让内外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是合理的,如果给外资很多的优惠,短期看不错,但长远则培养了外资企业的懒惰。导致竞争力下降。”

  黄华华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谨慎地表示,深圳特区仍会享受优惠过渡期,在过渡期保持15%的税率。述及原委,他说,深圳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关乎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国家会给予一定的优惠。

  刘克崮对本报记者强调,取消专门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等于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在新的所得税制度中,将对高技术、节能、环保、农林、基础设施等产业和创业投资,以及对促进就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小型企业和位于部分特区、欠发达地区内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领域的外资企业或资金,是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

  一位中部省份的全国人大代表说,厉有为先生等人对特区的感情可以理解,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关注值得尊重,但他们对该草案的考虑,欠周全。

  厉有为担心税收统一对特区发展有影响,主要是对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外资企业影响比较大,“我们正需要引进的是服务行业,却增加8个百分点。”

  厉有为同时也提出过一个提案,就是在三个大经济区,建立三个保税经济特区。就是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建立三个保税经济特区,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享有一些政策优惠。

  不过,厉有为并不知道这个建议,中央会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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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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