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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林入手破解三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 02:24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王延春 刘长杰 北京、清原报道 一场并未被广泛关注的 “土改”正悄然在农村推开。致公党中央提交的一份“特别调查提案”使这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绿色变革在“两会”上,成为热议的焦点。 这份提案是依据2006年致公党中央一个重大调研报告而起草的,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带队,曾在去年5月奔赴江西等地,完成了万字调研报告。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说,集体林权改革是建设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突破。通过解决林区、林农、林业“三林”问题,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如果说源于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让农民解决了吃饭问题,那么,正在推进的林权改革则将解决农民的“花钱”问题,报告对这场改革的评价是:这是一场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变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后,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 确权发证 公权变私权 春节期间,记者来到长白山下的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王小堡村。温家宝总理春节来到这个县,送来了盼望已久的新年礼物:林权承包70年不变。 尽管这里下了一场大雪,但董海富却感到非常温暖,“我已经闻到树叶的味道了。”他指着山坡上的树林说,“这是分给我的一片树林,期限延长到了80多年。” 王小堡村是一个典型的林区小村,全村3.2万亩的土地中,有2.6万亩的林地,仅有1430亩耕地,还多为夹杂在茂密森林中间的坡地。“九山半水半分田”,是王小堡村的真实描述。 1983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王小堡村的林地经营权归村有,并成立了村办林场。这一体制一直保持了18年,但由于责权不清,村民每年看着林木被采伐,却并没能得到收入。 “这部分收入,被当时村级政府发生的各项经费占用了,也有部分拆抵了村民的各种税费。”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李金路说。 在江西、福建一些地方,林地成了村干部的 “小金库”,吃喝招待的“取款机”。干部说砍就砍,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不愿造林,盗砍滥伐时有发生。 2002年,辽宁省率先试点集体林权改革。地处森林深处的王小堡村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在2.6万亩的林地中,除了8000多亩的公益林和8000亩的自留山不参与林改外,村民每人分到10亩林地。 “公家林”变成了“自家林”,立刻,几乎所有的宜林荒山,都被迅速栽上林木。 2005年,王小堡又将8000多亩的公益林拿出来平均分配,村里人称为“均林”。董海富通过拍卖,拿到了400亩的林木,所有款项,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个村民,村民称“均利”。 “均林后,林地管理变好了,林相好了。”董海富说,村民之所以支持林改,最核心的动力,是林改后,村民的收入会提高;而且通过林地的综合经营,林地物产的收入可以每年都有。 事实上,全国集体林地有70%是集体管理,跟以前的大锅饭差不多,80年代曾在部分地区实行改革,将林地分给农民,但农民担心政策会变,所以赶快将分到手的林子砍伐了,随后,中央紧急发文,又把林地收回集体。 现在,农民拿到绿色的林权证,感到非常塌实,不怕政策会变了。 王小堡只是全国林改的一个缩影。 2003年6月,针对集体山林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产权流转不规范等深层次矛盾,国家林业局在福建、辽宁、江西、浙江等地开始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改革试点。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拓展了农村土地改革。200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后,开始在全国启动林改,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这项改革计划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 致公党中央秘书长曹鸿鸣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他去江西一农户家,这家农户拍卖了部分林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见到我们考察组非常高兴,特意给罗豪才主席写了副对联,讲他分到林子的变化。 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还将山林分给农民,使农民可以“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像董海富一样,亿万农民将因为这场变革而改变命运。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集体林权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承包土地只是落实了一分田的责任,而八分山的产权并没有落实到农户。没有集体林权改革,农村改革是不会彻底的。” “中国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用材问题和生态问题。”贾治邦曾表示。 记者从江西林业部门了解到,林权改革也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江西有40万外出打工的农民林改后返乡务林。过去集体管理时,一亩林地年均收益只有20多元,而一亩耕地的年均收入却有600元,“现在伐一棵树就有20元”,董海富告诉记者。 林权流转 农民增收 有了林权还不能有钱,如何让林子生钱,确保林农增收? 事实上,让农民增收是国家林权改革的一大初衷。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去年8月在林权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表示:目前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水平还很低,应该通过延长林产品产业链,使农民实现就业增收。 “25亿亩集体林地,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笔宝贵资源,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笔巨大资产。”致公党中央提案中表示。 林权作为一种资产,进行各种形式的流转,也吸引了各种资本涌向林区,造林,开发林产品。目前,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流转采伐权,流转一个轮伐期,或者以林权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福建永安市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使农民的林地变成“绿色银行”。 由于林地可以拍卖、可以流转、可以继承,农民手头有钱了,农村道路、自来水等公共设施也开始改观。在江西、福建的一些村子,还建起了文化休闲中心。 曹鸿鸣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中注意到,在林权改革带来好的变化的同时,一些制度仍然需要细化,比如合同、协议要明确约束条件,防止再出现上世纪80年代那样,分到林子就砍树、毁林的现象。“一些农民急需钱,将林子卖掉了,以后怎么办?” 一些委员在讨论时提到,地方在林权流转中要防止流转过快,投机炒作,防止林农“失山失地”。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表示: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可以看成是一种“绿色期货”,但是,如同期货交易一样,森林资产流转也会面临各种风险,而这种 “绿色期货市场”,可能比其他期货市场更加复杂。因此,森林资产流转可能还是要先试点,再推广。 “林权证能干什么?” “就像你家的房产证一样,还能抵押贷款。” 采访中,这个问题最让农民开心。小小的绿色本子,很容易从银行贷到资金。这在农村贷款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确实令人兴奋。 福建永安市南门街道的林爱春,经营着7000多亩林地。自从开办林权证抵押贷款后,她4次以林权证抵押贷款118万元,成为媒体竞相报道的人物。 福建省最新发布数据显示,近两年全省金融部门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近25亿元。 致公党中央 “林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专题调研,在充分肯定此次林权改革的成绩后也提出:集体林权改革已经推开,今年一定要做好各项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例如,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组建林业股份制担保公司,并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林权证抵押等新的金融品种;加强对林地流转的规范和管理;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来实现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对生态林管护者的补助标准也应适当提高。 显然,这次改革不仅涉及到山林产权明晰问题,也将涉及政府部门既有权力和既得利益的调整,以及农村政策体系的变革。 链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程 一、土改时期,分山分林到户。 二、农业合作化时期,山林入社。 三、人民公社时期,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 四、改革开放初期,林业“三定”。 [注:以上的几次改革只解决了山林管护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触及产权。] 五、2003年,我国开始对林权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向林农发放林权证,明晰山林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从而帮助林农致富。福建、江西、辽宁、浙江成为首批改革试点省份。 六、2006年6月,林权改革在全国推开。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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