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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关于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14:21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食药监注[2007]1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研发、注册申报现状以及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局按照立法计划对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通过前期调研和利用网络、信函、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征集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的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形成了修订思路。经多次研讨后,完成修订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07年4月10日前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于2007年5月10日前反馈。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登陆 www.sfda.gov.cn,进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箱”,提交意见和建议。

  2.传真:(010)88363236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仁萍、夏军平

  电 话:(010)88331213、883312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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