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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物权 内外资统一税率25%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9:44 解放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物权法草案作了说明。王兆国说,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为了适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必要依据宪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物权法,对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 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是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需要。 王兆国说,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始于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制定物权法高度重视。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草案的物权法编进行了初次审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物权法列入重要议程,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花了很大精力,做了大量工作。为了把这部法律制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2005年7月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1万多件;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几次论证会,还到一些地方进行专题调研,充分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专家学者、中央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六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王兆国说,制定物权法总的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体现和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同时针对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况,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总之,制定物权法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物权法的中国特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王兆国说,遵循以上原则,吸收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经对草案反复研究修改,修改后的草案比最初的草案有了较大改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认为草案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已趋成熟。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照法定程序,于今年1月12日将物权法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研读、讨论草案,作好审议准备。根据有些代表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形成了提请大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 王兆国还就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私有财产,征收补偿等物权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作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金人庆说,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为吸收外资、发展经济,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为有效解决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 金人庆说,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体现“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配套措施,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和呼声。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的整体效益近年来有较大提高,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借鉴国际税制改革经验,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是改革的有利时机。 金人庆还就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草案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作了具体说明。目前的草案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税率确定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盛华仁说,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到2008年3月届满,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08年1月选出。做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着力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盛华仁说,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分别在香港、澳门选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需要由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盛华仁还就三个草案的具体内容作了说明。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许嘉璐主持会议。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全体会议开始时,许嘉璐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参加会议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世界各国妇女,致以节日的祝贺。 大会执行主席王珉、石宗源、卢展工、白克明、多吉才让、杜德印、杨景宇、汪洋、陆浩、袁武、徐光春、郭金龙、黄丽满、傅志寰、储波等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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