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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示建设系统反腐成果 公积金将成内控重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5:06 第一财经日报
郝倩 2006年,江苏省建设系统共查处了77名违纪违法人员。这是日前江苏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江苏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宁宁在这次会议上指出了一些典型案例。其中,南京市一个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四名工作人员,近百次收取施工单位高达220多万元的贿赂金,成为近些年江苏省建设系统内出现的情节甚为恶劣的贪污大案。 张宁宁将这些违法案例分为几类,包括规划许可审批、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市政园林建设、质量检测、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各方面问题。他同时表示,下一阶段,江苏省将加紧建设住房公积金的内控制度,以严防上述资金被擅自挪用。 77人“出事” 江苏省建设厅日前通报称:全省建设系统2006年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7名。其中,15人被判处刑罚,9人被司法机关准备起诉或正在审理中;19人被开除党籍,20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违法违纪人员中,党员和预备党员55人,占总人数的71%;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9人,占12%;具有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28人,占36%;企事业单位人员40人,占52%。 据统计,这些案件多集中在规划许可审批、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市政园林建设、质量检测、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由于工程建设活动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案件一旦发生便呈现出涉案对象的多层性和人员构成的多样性、广泛性,往往会一人出事牵涉到一帮人。 张宁宁透露:南京市规划局城南分局原局长,擅自修改了住宅的容积率,谋取私利达360多万元。此外一个省辖市,也有一个官员因此而受到审查。这种规划方面的违法,有个人行为,也有集体行为,最终都是为了给开发商增加容积率。 在质监部门,一些检测人员在收受贿赂之后,将原本不合格建筑工程定为合格。张宁宁透露: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四名工作人员,在检查工程的过程中,近百次收取施工单位的贿赂,金额高达220多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 此外,据张宁宁透露,某些风景园林管理者利用管理职权,在安排工程、苗木石材采购等过程中为供应商谋取利益。 77人“出事”后,张宁宁将暴露出来的问题具化为: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房屋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买卖房屋,或者“以劣换优”谋求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以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形式收钱;为本人谋取“期权”利益,或者帮助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利益。 记者了解到:变相公款旅游、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多占住房都被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列入查处计划中。 “决不允许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决不允许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张宁宁称。 公积金管理成重点 “2006年,全省缴纳公积金229.61亿元。对于公积金的管理,总体是好的,但是仍然存在问题。”张宁宁透露。 据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的调查:一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职人员利用掌控巨额公积金资金的权利,擅自购买国债、证券或者挪作他用,为小团体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张宁宁分析说,类似这些掌握着一定行政审批权和资源配置权以及资金管理权的人员,私下里进行“一对一”的交易,手段诡异、隐蔽性强,不易暴露。 由此,纪检组认为要反腐倡廉,就必须由各级建设部门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例如,在工程建设领域,江苏省各县市就通过“廉政保证金”,以及跟踪管理,将清除建筑行贿人以及行贿单位清除建筑市场等方式,进行源头控制。 公积金管理也被张宁宁列为需要健全监管制度的重头戏。去年一年,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整风成为江苏省建设系统廉政教育的重点。 目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部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承办公积金业务的管理。镇江、扬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都在进行公积金管理的“内控”制度建设。 接下来,根据纪检组的工作安排,将严禁用公积金违规购买国债,防止中介机构和人员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挪用、贪污住房公积金的案件,纪检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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