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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限房完全产权存漏洞 警惕权力介入倒手赚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4:56 第一财经日报

  王芳洁

  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似乎已经成为政府解决房地产困境的利器之一,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房地产业应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

  而在刚刚闭幕的北京市“两会”中,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表示,政府要在3年内,建立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限价房。

  北京的两个“一千万”政策甫一发声,便起到了一呼百应的效果。然而,据记者了解,“限价房”的概念正在受到很多方面的质疑。

  质疑限价房

  “2万元/平方米的房子,其房价的涨幅与老百姓已经没有很大关系了。”日前,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观点,真正与老百姓住房问题休戚相关的是8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供应量。

  由此看来,将房价锁定在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房,应能够起到平抑房价、解决百姓居住问题的效果。

  但潘石屹继而预言,北京的限价房将可能面临尴尬的局面。“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

房产证是不同的,那么限价房应该是哪一种?”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将不能够在市场中买卖,而只能在经济适用房体系内流转。也就是说,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内的物业形态,经济适用房基本已经不具备投资的属性。

  但限价商品房毕竟不同于经济适用房,而是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潘表示,一旦限价商品房入市,购买者完全可以“一倒手”将房价拉回市场水平。长期来看,并不能够平抑房价。反有可能使一小部分人获利。和过去的经济适用房一样,这一小部分的利益获得者很有可能收入并不低。

  同样对限价房持保留意见的今年政协第一号提案,该份名为《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到,竞地价和竞房价本身是互相对立的标准:竞地价的结果是“价高者得”,竞房价的结果是“价低者得”。在竞地价的基础上竞房价,使得普通商品房的竞价过程更加复杂,价格也高于经济适用房。“双限制”限制了各地政府土地供应的手脚,限制了发展商建房的积极性,进而限制了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客观上为下一轮房价上涨埋下了伏笔。

  或应回归

  实际上,在1998年即已经制定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内,并不包含限价商品房这一种类。限价商品房的产生,源于近三年来政府对于平抑房价的愿景。

  然而,政协第一号提案非常尖锐地指出:“运用行政手段和调控价格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结果往往是以政府的失效取代市场的失效。”

  尽管有消息称,北京的限价商品房用地将于3月间入市,今年年内政府将陆续推出多块限价商品房用地。尽管如此,记者采访了多位市场人士,均认为北京的房价将在今年继续增长。

  不过限价商品房对于整个市场的作用,任何判断目前都言之过早。但潘石屹认为,更有效的手段应该是回归到最初的住房供应体系上,加大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以平衡供求关系。

  针对住房问题,本次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更集中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对于普通商品房价格,言之甚少。

  当有记者就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发问时,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吴敬琏表示,在经济学中并没有“合理性房价”的概念,而只有竞争价格一说。

  针对中国目前的宏观调控,吴敬琏以电改为例表示,中国面临的问题往往不是没有机制,而是原先制定的一套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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