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物权法草案相关配套法规尽快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23:21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在物权法草案中,对老百姓房屋产权等问题都做了规定,不少人都关心,自己的住房到了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后,自己对房屋还 有什么权利呢?来看两会三人组记者周人杰的报道。

  芳群园小区是北京最早建成的商品房之一,很多人在这里居住的时间都超过了20年。如果按照当初50年的产权计算,他们也将是最早面临产权到期的住户,可以说两会物权法草案的审议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

  小区业主 我们最担心的就是,房子到期后怎么办呢?我们是续还是怎么办?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要不要交钱,到时我们还能不能交得起。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城市居民来说,

房屋产权最受关注。同样,这也是人大代表对
物权法
草案关注的焦点之一。

  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吉佩定说:“ 我曾经参加过六次审议,关于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70年以后现在规定可以自动续期,这一点大家是个定心丸,我想费用也不会,具体的现在我说不上,我想也不会很高,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

  我注意到,在物权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草案还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

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代表们建议,各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

  人大代表金华说:“因为物权法(草案)原则上说了,我向各个部位、包括行政执法部门有没有搞一些具体的说明和条款,包括细则,包括你看房子问题就产生一系列问题一条一条怎么做,我想政府、国务院还应该采取一些具体办法,还要出台一些具体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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