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李永忠:经适房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3:50 南方日报

  代表建议政府引入社会资金建廉租屋,实现房屋流动管理

  本报讯 广州专门针对中低收入人群推出经济适用房,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有土地建设此类房屋,销售价格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全部按成本销售。这一举措能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质疑这种做法并指出,这可能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他建议,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可以考虑引入社会资金建设廉租房,实现房屋的流动管理。

  只有1.2亿人有望买到经适房

  李永忠认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要实现流动的体制管理。“如果政府光建廉价房是不现实的。廉价房建来卖给谁?如果规定只能卖给本地户口的人,这本来就是一种社会不公。现在建廉价房的,大多是卖给政府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他提供了这个数据,目前只有1.2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国企员工有希望买到经济适用房,还有1.7亿自由职业者,他们只能到社会上去买

商品房

  因此,他认为,应该为全社会多建出租屋。“市场的房屋结构中,30%的房屋是出租屋的形式,那么整个社会对房屋需求就能降下来。买不起房子的人,就先租房,等到买得起的时候再买,让市场有一个调整的过程。”

  

开发商建廉租房可享一定经营年限

  在目前国家政府资金无法承担大批量的廉租房建设的情况下,如何让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廉租房?他提出了一套引入社会资金开发廉租房的办法。

  “国家出地,按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划,比如,在规划商品房的时候,旁边必须配套规划一块地用作出租屋。政府规划以后,对社会进行招标,按照当地出租屋的房价,比方20元一平方米一个月,就打个对折以10元进行招标。开发商进行投标,比如最后以8元中标,政府就每月支付给开发商8元。政府给开发商一个经营期限,比如30年。30年以后,房子就归政府。”他接着解释,30年期间并不是由开发商管理,而是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开发商作为长线投资,出租后不需要再管理房屋,并每月收取政府付给的房租,如果有经济递增,则按这个比率增加房租价格。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长期收益;对政府来说,就可以免了初期建设的资金。政府交8元房租给开发商,再打对折租给中低收入人群。这样,他们就能以市场价的1/4价钱享受到廉租房。

  他认为,比如大学生刚从学校毕业,立刻去买房是不现实的。他就可以住在政府提供的廉价出租屋,等他们能买得起房子了再搬出来,然后又有新的毕业生住进去。另外,这些房子还可以给4050等弱势群体,这些人往往无力买房子,但他们的子女成年后有条件把父母接出去,这样房子又可以腾出来。通过这种方式,就能实现房屋的流动体制管理。

  单位自建经适房过剩部分可否收归政府统一调配?

  相关人士认为,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只是过渡性做法,长久操作易造成不公

  本报讯 有钱有地的单位如果没有那么多住房困难户,自建的经济适用房中多出来的部分,政府能够通过补偿地价和建设成本收归统一管理吗?日前,业内人士建议,这些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富余部分应该收归政府统一调配。

  自建经适房目前未出现过剩

  “我们单位只有10个新来的员工没有房子,但单位那块地至少能建50、60套经济适用房吧。”日前,记者从广州某机关单位人员口中了解到,该单位除了小部分新来员工外,其他员工都是参加了实物分房的。记者不禁提出疑问,这样的有地单位,其自建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有剩余,除了重复分配还会有怎样的解决办法呢?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报批时必须根据本单位住房困难户的情况进行规划,目前还没有出现过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超出本单位需要的情况。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型国企员工对记者解释说,“企业每年都会进新人啊,不可能有过剩的。”

  “其实,现在自己有地可以建房的单位已经不多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也只有部队、铁路系统以及少数大型国企、机关单位能有地建房了。2006年9月上报国务院并获批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广州未来五年将完成300万平方米单位自建房,占新建“政府保障型住房”总量的1/3,而在未来五年全市5350万平方米的供应总量中,只占5.6%的比例。

  难点在于过剩房数量的核实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建设大量经适房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这个工作只能由相关的政府部门来做,而不应成为垄断企业和某些权力部门的“特权”。经适房的销售对象也应以纯收入多寡来确定,而不能以一个人是否属于一个垄断企业或权力部门作为标准。

  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彭澎处长认为,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管不过来交给企业做,是过渡性的,不可能是终极性的,长久如此,会导致城市的不公正和有土地和无土地单位之间的不公平,造成城市住房分配和单位土地之间的“灰色地带”。

  “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最好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以防止新的社会分配不公。”广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副教授表示,如果单位要自建经济适用房,那么应该有完善的管理和分配措施。

  对于有建议说,有地但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员工不够的情况,可否把多出的房屋纳入政府的经济适用房体系,陈琳认为,怎样有效核实具体多出几套房屋是个难题,另外没钱单位的分房怎么办,政府怎样能够把管理做到位都是很大的问题。“我最关注的是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群,政府最好能出台明确的政策,能统一管理经济适用房问题。”

  而彭澎认为:“政府把单位自建的多余经济适用房纳入整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体系,从理论上来说,具有合理之处,能够使更多的困难人员买到房子,具有可行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的严格监控,以防止出现重复分房和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等偏差。政府部门更要主动地去收回自建单位多余的经济适用房,而且要保证以后能够为出房单位的困难户优先解决房子问题。”

  前方特派记者 戎明昌 严丽君 段功伟 徐林

  后方联动记者 张睿 实习生 彭伟瑜

  会场建言

  吴敬琏:

  发展廉租房比经适房更具现实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吴敬琏接受采访时表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廉租房比起经济适用房要好一些,他希望廉租房成为主流。

  吴敬琏表示,所谓居者有其房,意思是政府要保证老百姓不会没有房子住,至于说要保证所有人都拥有自己的住房,目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到现在为止,中国的自有住房率,在世界上是比较靠前的。吴敬琏说,我国的出租房占全部住宅的比重为15%,而美国、瑞士、瑞典,大概在40%—65%,其中瑞士是最高的,出租房在全部住宅中的比重是65%。

  吴敬琏认为,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尽量地把资源用到刀刃上。发展廉租房更具现实意义,对于低收入阶层的作用也更大一些,他希望发展廉租房成为主流。他还说,除了政府自己投入资金外,还可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

  颜志卿:

  让刚毕业的大学生享受廉租房

  与吴敬琏观点不谋而合,全国人大代表颜志卿认为,政府应该建设更多的廉租房,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者或者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颜志卿认为,目前城市中的低保人员,以及刚毕业的大学生,均可通过申请廉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样将可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颜志卿还说,政府要在思想意识上进行引导,不是一定买房才算解决住房问题,住上廉租房,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等到经济允许再考虑买房,才是较为明智的做法。对于城市千千万万的打工者来说,颜志卿也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更多的廉租房供他们居住。假如廉租房暂时不够的话,可以通过“摇珠”这种较为公平的方式,来决定先让谁住上廉租房,其他人可以排队等候。这也是发达国家采取的方式。

  部长说法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100亿确保年底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首次在全国两会上开腔谈房价:今年全国城市房价涨幅将总体变缓。他表示,现在国家已经投入100亿元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笔资金大约是前10年总和的一倍,力度很大。建设部要求到今年底全国城市包括县城要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否则将追究地方分管领导责任。他认为房地产开发,要向中低收入群众倾斜,不能惟利是图。

  地方声音

  

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

  今年动用财政建廉租房

  “我们东莞有很多打工者,今年政府将动用财政资金,为他们建廉租房,解决部分人的居住问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