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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等单位对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予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9:43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实践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全国妇联等27家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决定,授予10个集体十佳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10名同志十佳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2000个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1000名同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工商系统共有10个集体、10名同志获得表彰。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工商局向阳路女子工商所、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四川省工商局直属分局登记科、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工商局注册厅、青海省西宁市工商局城西分局五四大街工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服务局财务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河北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赵俊兰、黑龙江省大庆市工商局企业科副主任科员于雪梅、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工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王雪梅、福建省福清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管理科副科长林娟、河南省镇平县工商局局长徐继芳、湖北省十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科员李莎、云南省梦雄州牟定县工商局局长薛虹、陕西省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副局长崔丽、甘肃省定西市工商局安定分局永定工商所所长张飞燕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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