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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出新规 患大病也能动用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10:36 东方今报

  春节前后,郑州市政府、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先后下发了4个“通知”和“办法”,进一步规范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归集管理、支取和贷款等各方面。

  3月3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些便民利民的新政策、新措施。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调整为5%~12%

  以前,郑州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为2%~10%,今后,这一比例将调整为5%~12%。其中,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统一由原来的8%,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2%。缴存比例调整到12%确有困难的县(市),可在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

  郑州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建生说,为维护职工权益,新规特意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凡是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的,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10%。达到平均工资80%以上的,不得低于8%。

  同时,公司、企业高管等实行年薪制的高收入人群,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超过12%,超出部分将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免税的优惠,必须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人群扩大】

  外来务工人员也将能申请

  随着郑州城市规模的扩大,有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郑州购房。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张静伟称,目前,政府已经明确,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均纳税收入计算。

  今年,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针对这一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该规定肯定将在今年出台。

  届时,郑州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也将享受到公积金政策优惠。

  【账户托管】

  公积金账户可托管

  据介绍,新规还首次提出了“托管”的概念,即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公积金账户无单位管理时,可以到中心办理转移、封存或托管手续,委托中心管理。

  同时,新规还将公积金列为破产、改制的第一清偿顺序。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时,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公积金。无力补缴公积金的,应当明确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

  【贷款限额】

  单笔个贷限额提至40万元

  今后,公积金贷款额在占总房款比例70%不变的前提下,单笔最高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了40万元。这样可以扩大公积金的受益人群,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积金保值增值。

  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路丽杰解释,上调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近几年

房价普遍上涨,2004年以来,郑州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已经从2100元/平方米,上涨到了2006年年底的3129元/平方米,市区及郑东新区的房价更高,基本上在3500元/平方米~4200元/平方米;二是郑州市民目前购房面积普遍较大,根据管理中心统计,2006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均购房面积为160平方米,其中郑州市区为123平方米。以购买市区13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3600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46.8万元的70%为32.76万元,以前30万元的最高限额,已经不能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保障措施】

  补缴从1999年4月起

  从来没有为职工缴存过公积金的“赖账”单位,要为职工足额补缴公积金,补缴起始日期为1999年4月,补缴比例不得低于5%。

  张静伟表示,单位拒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此外,职工调动工作,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赖账” 强制执行

  按规定,若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管理中心可给予经济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可以通过电话(0371)67175990进行投诉,中心会对投诉人的身份予以保密。”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张静伟说,去年11月,管理中心与法院联合强制执行一批“钉子”单位,掀起了公积金“执行风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年,中心将继续联合法院,加大对赖账单位的强制执行力度。

  今年15.2亿元等您贷款

  2006年,管理中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9亿元,让8947户职工买上了房子。据介绍,管理中心今年准备了15.2亿元,供职工贷款购房,“如果不够的话,还将另行筹措资金,满足职工需求”。

  2005年,郑州的公积金个贷率为27%,全省仅为14.37%,远低于全国45%的平均水平,而2006年,郑州的公积金个贷率达到了53%,几乎提高了整整一倍,已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新闻附件】

  20万张公积金卡待发放

  今年,中心与建行郑州金水支行共同发行了公积金龙卡,该卡除具备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功能外,还能办理多项公积金业务。持卡人可在建行在郑州市范围内的ATM及多媒体自助终端上,查询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和贷款情况。

  建行郑州金水支行副行长赵海涛介绍,会以手机短信形式提醒公积金贷款客户及时还款。以公积金龙卡作为公积金贷款账户的,建行可以在规定的还款日自动在卡上划款还贷。经过中心审批提前支取的公积金,可以自动转入公积金龙卡,职工可在自动提款机上支取。

  目前,建行郑州金水支行正在将中心提供的20余万份公积金个人信息与各缴存单位进行核对,预计今年9月份,公积金龙卡就能全部发放到位。将来,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通过公积金龙卡办理。

  公积金

  提前支取条件放宽

  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并不能像

银行卡上的钱一样自由支取,除了购房外,只有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才能一次性取出,因此很多职工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看做“死钱”。为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新规放宽了公积金提前支取的条件。

  大修住房也能提前支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没有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都可以持相关凭证,提前支取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且取消了以前“每三年支取一次”的限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在职期间被判刑、未重新就业满五年4种情形任意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前支取公积金;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家庭,也可以提前支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此外,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职工,可以提前支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新规中,两种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前支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患重病可提前支取

  其中,一个原因是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另一个原因是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有9种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巨大的。

  9种重大疾病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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