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220余万 大胆财务领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一名公司财务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完税凭证等办法,三年内侵占、挪用公司资金220余万元。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被告人陈卫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罚金二万元。
 
  综合控辩双方意见及案件事实,法院审理认为,合资公司上海柯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虽系虚报注册资金成立,但存在实际经营活动,并由澳大利亚人李先生实际控制、运作。现年39岁的陈卫文是该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但不享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对公司财产也不拥有所有权。
 
  因此,陈卫文利用担任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完税凭证平帐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司资金及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分别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其采用电脑扫描印鉴章并打印至银行贷记凭证上的做法显属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已构成变造金融票证罪。据此,法院以三罪并罚判决陈卫文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罚金二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发还公司。
何勇 卫建萍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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